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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坚决守护好市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加强党建引领 落实防控责任 全力以赴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维稳阻击战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本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维稳工作,并为全市乃至全国疫情防控维稳工作提供及时高效的律师法律服务,体现首都律师的责任担当,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务大局
  各区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维稳工作。要认真履职,及时组织辖区律所(律师)收听收看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广大律师要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造谣,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事坚决不做。对不作为、不当作为、违法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加强自我保护,不给防疫添乱
  作为首都律师行业的一员,在防疫工作中,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管好自己、照顾好家人,给社会多做一份贡献,给国家少添一份堵。全市律师、实习律师和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尽量不出门,出门戴口罩,不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非急性发作疾病暂时不去医院,避免交叉感染。
  律师要理解并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监所管理的特别规定,到监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需戴好口罩,非因开庭等原因必须会见的,暂缓会见。会见时要尽量压缩会见时间,并做好向家属的解释工作。   三、压实管理责任,准确掌握情况
  各区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律师事务所主任要做到对本所律师、实习律师、工作人员底数清、动向清、状态清。
  (一)严格报备制度
  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并严格执行离京报备手续,没有极特殊情况的,在京的律师、实习律师、律所工作人员不要出京。确需离京的,需向律师事务所主任提前报告。
  (二)严格返京人员管理
  在湖北地区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律师及有关人员呆在原地,暂不回京。如有开庭等任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积极协调当事人更换代理律师,或者协调人民法院调整开庭时间,必要时,可报告律师协会出面协调。从其它地区返京的,要主动报告、接受检测,按照要求做好自我隔离,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批准后方可到岗工作。律师事务所要按要求向律师协会、区司法局报告情况,特殊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三)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律师事务所要切实做好接触疫情地区人员和有疑似病症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台账,强化管理。律师事务所主任要了解本所律师、实习律师、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个人情况和家庭状况,关心关注身体不适人员,在家自主隔离人员,特别是关注好湖北籍人员个人和家庭情况,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把关爱落到实处。   四、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疫情防控
  发挥市区两级参与处置重大案(事)件律师北京队(区队)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开展相关法律宣传及法律咨询,研判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律师行业党委领导下,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群任律师协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高子程会长任参与处置重大案(事)件律师北京队队长,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萧骊珠任副队长,律师协会其他副会长、副秘书长分工负责,根据工作任务和律师专业分工及时选派优秀成员参与。各区在区律师行业党组织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
  (二)严格工作纪律
  参与服务保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遵守保密纪律,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对服务过程中需要以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名义出具法律意见时及时报告,发现有可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的问题和苗头时立即报告。
  (三)提供法律服务
  1、提供法律意见。选派的律师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汇聚集体智慧认真撰写法律意见建议,确保法律意见建议可信、可用、有价值。
  2、当好参谋助手。及时为党委政府依法依规处置疫情及有关事件建言献策,确保党委政府行为合法经得起检验。
  3、提供法律咨询。依法依规为党委政府、有关单位和群众开展法律咨询,释疑解惑;
  4、开展法治宣传。依法依规向群众宣传法律、政策,让群众依法思考、依法反映诉求、依法处理问题;
  5、开展矛盾调解。及时依法依规调解矛盾纠纷,促进有关问题和事件平和理性处置。
  (四)加强工作保障
  1、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相关组织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将律师协会和服务团队负责人纳入沟通联系工作机制,确保渠道通畅、信息准确、随身服务。
  2、建立分工协作制度。以律师协会秘书处为联络部,做好前方律师与后方律师的工作分工与协作,互通信息,确保法律意见和处置工作同步同向。
  3、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律师协会对参与服务保障的律师按既有标准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以充分调动律师参与疫情处置的积极性。   五、加强信息报送,传播行业正能量
  各区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和工作宣传,加强舆情引导,对未经官方发布的信息不跟帖、不炒作。要充分利用司法行政、律师协会官方媒体和律师事务所的自有媒体,及时、动态、立体宣传首都律师参与、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公益活动、社会捐赠等典型事迹,引导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共克时艰、齐心协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维稳阻击战。
  特此通知。
北京市律师协会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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