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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7月)


  1.考生应在考试日前14天,通过“我的宁夏”APP实名申领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如实填报信息。领取后应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
  2.“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必须严格执行隔离医学观察。凡高风险地区返宁考生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凡中风险地区返宁考生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还须提供解除隔离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凡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在治愈且解除隔离前,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微信搜索或扫码关注小程序“宁考安”,每天进行健康行程登记打卡,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考试机构或社区防疫部门。
  4.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在备考过程中,考生要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
  5.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健康码”进入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
  6.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自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至考后离场期间,除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外,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医用口罩。
  7.考生进入考点时,一律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做好个人防护,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8.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接受健康检测或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9.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后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指导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10.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选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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