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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赣医保字〔2022〕10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为更加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降低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经研究,决定进一步降低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以下简称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人单次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统一调整为20元。核酸检测试剂作为项目除外内容,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单人单次核酸检测项目和核酸检测试剂收费总和不得超过28元。   二、医疗机构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规范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的,不区分样本数量,价格统一调整为每人次8元,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   三、以上核酸检测项目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均为最高指导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四、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要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包括便民门诊和一般诊疗费)、医事服务费。   五、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价格公示制度,主动公开核酸检测项目服务内容及价格政策,按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核酸检测试剂应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反馈。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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