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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的通知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的通知
(成城发〔2020〕20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各区(市)县综合执法(城市管理)部门,市城管执法总队、数字监管中心,委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处室,火车站支队:
  现将《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14日

  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

  为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实现公共利益,助力复工复市,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经营者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工作等前提下,成都市城管系统实施审慎包容监管,特制定如下六条措施。

  一、允许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附近开辟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引导自产自销农户、流动商贩规范经营;允许快递企业临时占道派送,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用品供应。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占道夜市,营造市井场景。   二、允许临街店铺越门经营
  允许临街商家在门店外临时设置、摆放促销宣传品,招揽顾客,设置货物临时堆放点,顾客临时等候区、就餐坐席。   三、允许大型商场开展占道促销
  允许大型商业卖场在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占道促销活动。   四、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
  允许流动商贩在小街小巷、小区周边等区域贩卖经营。   五、允许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扩大停放区域
  允许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超出原来划定停放点,占用城市道路停放车辆,帮助企业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回收“僵尸车”“损坏车”。   六、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
  支持企业和经营者集中精力恢复生产经营,对轻微违法的,不予处罚。疫情期间城市管理部门实施的处罚,原则上不录入城市管理信用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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