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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做好2022年旅行社清明节假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做好2022年旅行社清明节假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旅行社:
  根据省文旅厅对清明节假期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广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2022年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旅行社清明节假期的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清明假期外出祭祀、祈福、踏青、出游的民众大幅增多,森林防火、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压力明显增大。各旅行社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清明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各类涉旅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旅游市场平稳运行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各旅行社要始终做到思想不懈怠、机制不改变、工作不松劲,坚持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严格按照《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线。
  为确保疫情不通过旅游组团接待活动传播,清明期间各旅行社要严格做好以下防控工作:一是暂不接受广州市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及重点区域的市民报名参团,暂不为其办理“机票+酒店”等涉及离穗的业务,暂不组团前往广州市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及重点区域;二是继续严格执行跨省团队旅游熔断机制,继续暂停组织跨省团队旅游,暂停接待跨省旅游团队,暂停经营跨省“机票+酒店”业务;三是继续暂停经营前往深圳市、东莞市及省内其他城市管控区域的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暂停经营接待深圳市、东莞市及省内其他城市管控区域的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四是不得接受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及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报名参加省内游、市内游;五是在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及重点区域的旅行社要积极配合街道、社区采取的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请第一时间报告我处。   三、加强旅游团队及车队的监管
  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汛情、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严格控制团队规模,做好行程管理,按照“一团一报”要求,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团队信息。加强清明节假日旅游产品安全评估和风险研判,科学合理做好线路设计、产品对接和预订等工作,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旅游包车、接待酒店、地接社等履行辅助人,明确各方权责。旅行社用车要严格落实“五不租”制度,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等,绝不允许出现违规违法的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清明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各旅行社要强化责任担当,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的同时,加强对员工和参团游客的宣传教育,防范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要组织导游、产品销售等一线工作人员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强化森林防火安全防范意识;要督促旅行社在旅游团出发前对游客进行包括森林防火在内的安全提示,在行程中,带团导游要提醒游客不得在景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不得擅自进入林区、山地等未开发的地区游玩,严格做好户外火源管控。同时,倡导文明旅游,引导游客尊重当地风俗民情、宗教信仰,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环境,保护文物古迹等。   五、加强假日值班值守及应急处置
  各旅行社在清明节假期要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旅游团队的动向,确保信息畅通,保持与带团导游的联系。特别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关注微信-“广州市旅行社安全主任工作群”的相关信息,如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旅行社与旅游饭店管理处,确保假日期间全市旅行社通信联络顺畅、应急响应及时。
  特此通知。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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