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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7—2020年)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7-2020年)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7〕5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绍兴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2017-2020年)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政府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有关规划和《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有效应对公共安全风险相匹配、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持续提升,应急核心救援能力显著增强,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明显改善,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分类目标。与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相适应,按照可实现、可分解、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各重点建设领域分类目标和责任单位(详见附件)。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健全完善突发事件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完善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强化城市和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水平。
  1.完善突发事件风险管控体系。探索建立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特点的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标准规范,完善重大风险隐患数据库,实现各类重大风险隐患的识别、评估、分级、监控、预警、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和监察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在建工程和危房安全等建筑业安全监管和风险评估工作。强化石油天然气管道和储罐、高压输电线路、水上运输、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地铁等安全监管和风险管控。构建环境和大气污染防范体系,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等重点领域风险预警与防控。构建预防和处置网络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防控体系,提高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输入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植物疫情、食源性疾病、药品不良反应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的早期预防和及时发现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绍兴电力局、市水务集团、市交投集团、市轨道交通集团,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2.提高城乡基础设施抗灾能力。规范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分布、容纳能力、功能布局和物资配备等标准。加强对石油化工企业和仓储、运输等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监控。加强江河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实施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推进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鼓励编制城市安全风险清单和“一张图”,加强重大风险源安全监控。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人防工程、城市应急水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加强重点区域、部位山林引水上山设施、防护林和防火林带建设,提升森林灾害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人防办,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3.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各类突发事件预警监测系统,扩大监测覆盖面,提高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建立健全气象、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等自然灾害监控监测预警系统,调整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和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立健全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动危险化学品运输全过程动态监控,建设完善高危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和监管网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预警信息分析与发布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完善群体性事件、反恐、维稳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加强社会舆情信息收集、分析与研判,提高预知预警预防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水务集团)
  4.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开展以有班子、有预案、有队伍、有机制、有物资、有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推进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建制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强化基层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民政局,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进一步完善应急平台体系,加强互联互通,健全应急指挥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
  1.提升应急平台支撑能力。继续推进市、县两级政府综合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推动应急平台之间网络联通、数据交换、系统对接。加强应急平台应用软件开发,推进“互联网+”在应急平台中的应用,加强基层应急平台终端信息采集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基础信息库,实现突发事件视频、图像和灾情等信息的快速报送,提升应急平台智能辅助指挥决策等功能。推进应急地理信息、危险化学品监管、卫生应急指挥等专业应急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提高突发事件专业信息汇集、应急决策和指挥调度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规划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监局,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信息报告机制。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系统,规范信息报送路径。逐步增加突发事件现场即时图像、视频信息报送量,丰富信息报送内容和手段。探索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社会化报送途径,拓宽信息来源;强化网络信息监测核报工作,及时跟踪核实、分析汇总,提高紧急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探索建立高效有序的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应急联动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探索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高效有序的组织指挥机制。探索推行现场应急指挥官制度,规范现场指挥机构设置和分工,明确现场决策、处置和保障主体,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公安局、武警绍兴市支队、消防绍兴市支队,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2.深入推进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在突发事件防范与应对的各个环节,加强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与各联动单位之间、各区域之间的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建设,有效整合和共享应急资源,提高联合协调行动和快速处置能力,真正实现统一调度、单位联动、资源共享、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加强与周边市及市内各区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应对和处置跨区域突发事件的整体水平。健全军地应急联动机制,推进军地信息共享和指挥协同,提高应急联动的快速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公安局,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3.健全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坚持突发事件处置和新闻报道同步安排,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完善网络舆情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突发事件舆情收集和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根据事件进展动态发布信息,做好新闻报道。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依法发布、及时透明、权威准确、分工负责的信息发布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的协调,做好媒体服务、协调、现场采访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进一步健全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公安、武警、驻绍部队为突击力量,以专家、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社会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
  1.加强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重点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以及危险化学品救援、环境监测、公路水路抢通、通信保障、电力抢险、石油天然气管道抢险、矿山地铁抢险、动植物疫情防控等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改善专业应急救援装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实战技能。围绕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任务,加强市、县医疗卫生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推进队伍规范化管理。依托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推进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监局、绍兴电力局、市轨道交通集团)
  2.强化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开展市、县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优化人员配置和装备配备,加强训练,健全快速调动和联席会议机制,不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管理机制与国防动员机制的衔接,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在应急抢险、维稳冲突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消防绍兴市支队,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3.推动基层专兼职应急队伍和应急志愿者组织建设。继续鼓励推进“多员合一、一队多能”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发展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群测群防员、食品安全联络员、公共卫生安全员、网格员等应急信息员队伍,配备必要装备,加强综合性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应急人员在应急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开展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面向公众和基层应急人员的移动客户端开发与推广应用,强化基层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能力。调整充实各级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完善专家参与突发事件会商、研判、调查、评估和救援等工作机制。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应急志愿服务,不断规范专业领域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调用与管理,发挥志愿者队伍在辅助应急救援和科普宣教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气象局,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增强综合应急保障能力
  统筹利用社会资源,加快新技术应用,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应急通信和应急运输保障体系,推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管理制度,摸清应急资源底数,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储备动态信息库,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调剂调用、资源共享、补偿奖励机制,提高应急物资综合协调、分类分级保障能力。加强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地震救援、事故抢险救援、环境应急救援等专业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根据功能定位补充储备品种、增加数量和改进储备方式。加快形成市、县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优化储备物资仓库布局。完善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体系,优化应急企业结构,建立应急保障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能力。探索利用预签合同、商业保险、灾害保险等多种手段建立社会化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现社会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军民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应急应战物资协同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军地联合应急供应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2.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继续加强公众通信网络多路由、多节点和关键基础设施的容灾体系建设,在灾害多发地区建设具有高抗毁能力的网络设施,提高公众通信网络的抗灾与应急保障能力。加大宽带卫星通信、通信无人机等新型通信技术、设备在我市应急保障中的应用。加强现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采用基于4G/5G技术的应急通信手段,满足突发事件下海量数据、高清宽带视频传输等需要。将人防应急指挥通信系统、军队指挥方舱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加强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通信保障,配备小型便携式应急通信终端。(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人防办,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3.提高应急运输能力。探索地铁应急运输与抢险机制,继续完善公路、水路等应急运力储备,加强应急转运设施及平台建设,健全调运和征用补偿机制;加强交通应急抢险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紧急运输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轨道交通集团)
  (六)加强灾后恢复能力建设
  加强突发事件损失评估与应急抢修能力建设,保障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快速恢复。
  1.规范突发事件损失评估机制。加强突发事件损失快速评估能力建设,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规范,健全灾后建(构)筑物及公共设施受损状况快速评估机制,提高灾后恢复重建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建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制度,依托有关专业机构和科研院所,充分发挥应急专家和技术人员的作用,为灾情调查与评估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2.健全救灾资金投入和风险分担机制。健全完善各级财政救灾资金投入机制和重大灾害快速拨付机制,保障灾区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快速恢复。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应急物资、运输工具、设施装备等应急资源的征用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巨灾保险基金,推行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结合灾害风险和应急需求,不断丰富保险品种,大力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公共安全风险评估与预防。(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保险协会)
  3.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优化整合社会资源,深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参与突发事件法律援助和社会公众心理监测、危机心理干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七)推动应急文化和应急产业发展
  1.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宣教。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类传播媒体,拓展公共安全与应急知识宣传渠道。深入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公共交通工具、进重点工程、进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广泛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主题日(月)活动,提高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依托各级各类科技馆、应急避难(灾)场所、红十字培训基地和企业安全培训基地,挂牌建设一批公共安全教育基地,采用形式多样、活泼生动的方式,培养公众安全防范、报警求助、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资源,分期分批对应急管理干部以及应急专业人才进行培训。依托各级政府应急管理网站、应急平台体系,探索形式多样的应急管理培训方式与手段。(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各区、县〈市〉政府)
  3.推进应急产业健康发展。以应急救援与运输装备、应急能源与动力装置、应急通信与指挥设备、医药和防护用品、应急材料等领域为重点,鼓励企业对现有产品和技术开展满足应急需求的适应性改进,推进重要应急工业品规模化、专业化、系列化发展。鼓励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搭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台,积极参与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应急产品研发和制造,培育发展优势应急产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应急管理组织领导
  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加强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和领导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探索创新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并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强化应急管理综合协调职责。
  (二)健全应急管理预案体系
  健全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监测预警、指挥协调、信息发布和处置评估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评估、补充、修订、完善和备案工作,加强预案之间的衔接,推进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完善资金投入机制
  建立与应对突发事件相协调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机制,健全长效规范和紧急拨付相结合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将应急管理资金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
  (四)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应急管理的相关政策
  积极发挥保险机制在突发事件中的事前防灾防损和事后经济补偿作用,推动建立应急保障补偿机制,鼓励以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预警、防控、救援、评估等服务,拓宽社会组织在突发事件中的参与途径。研究建立应急处置和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制度及伤亡抚恤制度。制订应急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加大应急管理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力度,鼓励支持企业研究开发公共安全领域新技术、新产品。
  (五)加强监督与评估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组织研究编制本地、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实施主体和保障措施,统筹推进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要加强实施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确保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绍兴市应急体系建设分类目标及职责分工
  附件
  绍兴市应急体系建设分类目标及职责分工

序号

应急体系建设分类

目标

责任单位

1

应急管理

体系建设

  县级以上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设置率

100%

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2

  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率

100%

3

  政府应急预案按要求评估修订备案率

100%

  政府应急预案按要求培训演练率

100%

4

  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知识科普宣传受众率

≥80%

5

  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电话报市应急办时间

≤1小时

  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文字报市应急办时间

≤1.5小时

6

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江河干流堤防达标率

90%

市水利局

7

  沿海主要平原区域排涝能力

10-20年一遇

8

  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部位引水上山设施覆盖率

≥80%

市林业局

9

  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率

100%

市建设局

10

  5个及以上的区、县(市)建有消防站个数

分别≥2个

消防绍兴市支队

11

  城市建成区消防站总数

10个

12

  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人数

0.85万人

市国土局

13

  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包括避让搬迁、应急排险和应急治理工程)

300个

14

  形成全面覆盖的避灾安置网络

  每个区、县(市)建有容量不小于200人的县级规范化避灾中心个数

1-3个

市民政局

  每个乡镇(街道)建有容量不小于100人的乡级规范化避灾中心个数

1-2个

15

  建制村(社区)规范化避灾安置点服务保障覆盖率

50%以上

16

  市级建设容量不少于200人的综合应急疏散场所数量

1个

市人防办

17

  区、县(市)需建设1个容量不少于200人的综合应急疏散场所的比例

50%

18

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更加精准及时,精准化、无缝隙、智慧型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业务体系基本建立

  气象观测站网平均间距

6公里

市气象局

19

  灾害性天气监测率

≥85%

20

  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

80%

21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提前时间

≥30分钟

22

  水文自动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更趋完善

  发布站点覆盖面

22平方公里/站

市水利局

23

  预警时段长

5分钟

24

  依据气象未来降雨预报,洪水预警提前量

1天

25

  水文水位站网标准化率

≥50%

26

  实现全天候卫星监测林火

  2小时异常发热点核查率

100%

市林业局

27

  森林火灾瞭望检测覆盖率

90%

28

  空气质量24小时预报准确率

≥70%

市环保局

29

  地震监测与信息发布能力进一步增强

  正式速报信息发布时间

10分钟

市科技局

30

  4级以上有感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速报县级以上城市地震烈度的时间

≤5分钟

31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病原学检测能力进一步提高

  市级检测能力

100%

市农业局

  县级检测能力

50%

32

  道路视频监控设施全覆盖

  高速公路

100%

市交通运输局

  普通国省道

100%

33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公众有效覆盖

  市、县突发事件预警中心建成率

100%

市气象局

34

  预警信息公众有效覆盖率

≥90%

35

  市、县、乡固定、移动警报覆盖率

98%

市人防办

市文广局

36

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应急联动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级联动部门在城区响应时间

≤30分钟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级联动部门在城区响应时间

≤1小时

37

  一般灾害情况下,公路、地铁抢通和内河水上救援及时响应

  干线公路受灾路段抢通平均时间

≤12小时

市交通运输局

市轨道交通集团

  骨干航道破坏、堵塞修复抢通时间

≤48小时

38

  救护知识技能普及率稳步提升

  新增注册红十字救护员占户籍人口比例

≥1.2%

市红十字会

39

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灾区救助更加及时

  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成率

100%

市民政局

40

  灾后第一批次异地应急储备物资运抵灾区集结点时间

24小时

  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时间

≤12小时

41

  应急通信保障更加有力

  县级以上政府应急机构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配备率

100%

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灾害多发地区乡镇(街道)自主卫星电话终端等应急通信设备配备率

100%

42

  市级民防应急指挥车、信息采集车配备率

100%

市人防办

  县级民防应急指挥车配备率

80%

43

  电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进一步提高

  城市电网可靠性

≥99.6%

绍兴电力局

44

  移动发电车和发电机总容量

0.6万千瓦

45

  电网应急抢修人员抵达现场的时间

  城区范围

<45分钟

  农村地区

<90分钟

  特殊偏远山区

<120分钟

46

  短时停水抢修和恢复能力进一步提高

  管网漏水维修时间

24小时

市水务集团

  爆管止水和抢修时间

4小时

47

  突发事件现场信息获取能力进一步提高

  突发事件应急地理信息云平台服务

即时

市规划局

48

  提供现有适宜的事发地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资料的时间

≤2小时

49

  获取突发事件现场视频的时间

≤3小时

  获取突发事件现场影像的时间

≤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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