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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萍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萍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建设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关键期,企业陆续复产复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形势平稳,严把复产复工安全关,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对于服务保障全国、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安委会文件精神,现就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疫情期间交通运输领域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疫情期间的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做到安全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双到位”。   二、紧盯重点领域,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复产复工各项工作中,企业不能为了保效益、赶进度忽视安全生产
  道路运输(城市客运)领域:紧盯“两客一危”,坚决整治超载超限、疲劳驾驶、无证营运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营运客车的动态监控,通过安全监控平台及时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营运客车的检测维护,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严禁车辆带病投入运营。客运站要坚决做好安检,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严禁危险品进站上车,严禁乘客、驾驶员不系安全带出站。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道路运输车辆、车站消毒、通风、体温检测等防疫操作规程,加强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处置能力。
  水路运输领域:督促南坑镇人民政府落实渡口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渡运安全操作制度和体温检测等防疫措施,确保安全渡运。
  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要督促各工程项目单位制定详细的复工前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设备组织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要坚决按照“立行立改、真改快改”的原则,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加强施工驻地管理,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做好驻地(含一线作业人员驻地)和封闭式施工区域等部位的环境消毒,改善通风条件,保持食堂、宿舍、会议室等场所和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加强人员管理,组织开展从业人员返岗排查,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等防疫管控措施,落实实名制要求,健全完善动态管理台账,实行进出工地登记制度,有条件的尽可能实行封闭管理,避免人员无序流动。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公路安全领域:加强对公路的日常巡查,对发现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沿线交安设施等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处治。
  消防领域: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防火防灾工作,尤其是要防范疫情防控期间使用消毒液、酒精等带来的安全隐患;要创新消防监管方式,灵活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电话提醒、微信短信提示等方式了解监管对象消防安全状况,多措并举强化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强化企业自主管理、排查隐患、消除风险,跟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消防安全服务。   三、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应急处置
  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头等大事,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
  要全面强化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特别要做到情况调度精准、信息汇集及时。
  要加强应急准备,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特殊情况,强化备战备勤,加强队伍自身防护,加强应急处置,及时调派出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
萍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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