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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兰教体〔2020〕219号)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办中小学、各民办中学:
  近日,国内部分地区连续出现新增确诊病例,再次敲响了疫情防控警钟,提醒我们疫情风险依然存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能有丝毫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为深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及时堵塞防控工作漏洞,依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教体〔2020〕4号)及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兰疫防办发〔2020〕号)要求,现就全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始终绷紧常态化防控这根弦。各区县教育局、各单位在把握全局工作的同时,从严掌握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压实校长、家长责任,严格把好疫情防控的各个环节。要进一步靠实防控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校长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科学可行的疫情处置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病因追踪与登记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宣传制度,消毒制度,隔离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坚决避免出现校内疫情传播,确保校园内每一位师生的身体健康。   二、强化师生健康管理,严防输入性疫情传入。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监测机制,要对5月30日(含)以来,曾经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和高、中风险区返兰的师生员工(家属)家长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上报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责成其主动向所属社区(村组)报告,按照属地管控的原则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从即日起居家隔离不得外出,积极联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立即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各学校要精准掌握全体师生员工动态,了解师生员工(家属)家长离兰返学校信息,返校时要提供健康绿码等相关证明。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格落实师生晨午检制度,完善日报告和零报告措施。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因病缺勤缺课病因追踪与登记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及时进行监测,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进一步完善疫情日报告、零报告机制,及时按要求上报相关疫情防控信息,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于迟报、缓报、漏报、瞒报将严肃追责。   四、强化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做好重点场所通风规范性消毒工作,加大环境卫生管理,修缮学校厕所及饮水等设施,学校饮用水水质要达到卫生标准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要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保证满足师生洗手需求,宣传指导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引导师生养成勤洗手的良好生活习惯,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按照相关要求科学佩戴口罩。   五、靠实责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供餐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严格对照市教育局、市场局联合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防控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引》52条要求,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控措施。严把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关,严防未经卫生检验检疫的肉类流入餐桌。要紧盯食品加工过程卫生,制作食物时,生熟分开,食材是肉类的一定要煮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尤其是避免生食水产品。强化食堂各功能间的消毒通风工作,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实行分段供餐,错峰进餐,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六、加大校园门卫安全管控,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校门管控,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进行医学隔离观察,持医院诊断证明,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到校;一律暂停校园场地对外开放,尽量开展线上活动,一律不举办与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大型聚集性活动。   七、科学应对应急处置,开展督导检查。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疫情监测预警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人对人、点对点应急机制,联系社区(村组)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有序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各区县、各学校要从即日起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自查,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防控工作的不足及时整改,并于6月24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发至1489812744@qq.com。市教育系统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适时开展抽查。
兰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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