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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函〔2020〕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梅州市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梅州市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国家发改委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精神,我市通过财政激励扶持、企业和第三方配套让利等方式,刺激餐饮、文旅、汽车消费。为确保活动顺利推进,结合梅州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复工复产与扩大内需结合起来,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使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得到回补”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提振消费信心,激活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力,繁荣消费市场,为居民愿消费、敢消费、能消费创造良好环境,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把消费扩容提质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采用“政府提供支持、平台提供支撑、企业提供资源”的方式,以让利于民、惠民惠企的形式,推动消费服务业复苏发展。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协办单位:广东客都文旅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梅州市分行,市餐饮、旅游、汽车等行业协会和企业。   三、活动主题
  乐享五千万礼包,共促市场复苏。   四、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8日上午10时-7月18日上午10时。   五、参与商家
  梅州城区(含市直、梅江区和梅县区)汽车销售企业、餐饮企业,全市优质景区(具体企业名单分别由市统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供,经相关行业协会发动商家承诺参加后再确定)。   六、活动规模
  本次促消费发放礼包规模约5000万元。其中:财政补贴资金500万元、商家及平台让利约4500万元,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原则,给予补贴。
  通过举办促消费系列活动,预计可以撬动3.1亿元以上汽车、餐饮、文旅消费,增加约3000万元的税收。   七、资助内容
  (一)餐饮消费补贴。财政安排100万元,通过建设银行支付平台发放满减消费券,对市民在梅州城区餐饮企业消费给予实际消费额10%的补贴。
  (二)文旅消费补贴。财政安排100万元,在“智游梅州”平台推出两款旅游产品:1.“到梅州打卡去”优惠包,一次性购买每10个150元优惠包(可打卡5个景区)或每5个300元优惠包(可打卡10个景区),补贴150元;2.购买两日一夜“酒店/民宿+景区”旅游套餐,每套200元或以上的,补贴100元;每套100-200元的,补贴50元。
  (三)购车消费补贴。财政安排300万元,对在梅州城区汽车销售商家购买前1500辆的新车(含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每辆10万元以上),且活动时间内在我市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消费者(不含财政供养单位),通过“智游梅州”平台发放1张2000元的加油或充电电子券码。
  商家让利、第三方资助部分,在市民购买商品或发生实际消费时,以折扣方式直接优惠给消费者。餐饮、文旅、购车消费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另行印发。   八、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开展促消费活动是市委、市政府惠民利企的重大举措,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沟通配合,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推动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好事办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⒈市商务局: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梅州市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核定并公示餐饮、汽车消费补助资金,制定促消费补助资金的拨付计划和审核、申请工作。
  ⒉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到梅州打卡去”优惠包30家景区的对接和承诺书的签订;负责对接广东客都文旅有限公司的“智游梅州”平台,做好“到梅州打卡去”优惠包产品上线工作。
  ⒊广东客都文旅有限公司:负责《梅州市促文旅消费实施细则》的制订及组织实施,统筹补助资金汇总、公示,制定补助资金拨付计划、审核和申请工作;对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做好数据传输工作,形成文旅消费信息汇总表和绩效评估报告。负责促汽车消费线上平台的制作及运营,分别与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对接核实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发放加油或充电电子券码;对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做好数据传输工作,形成汽车消费信息汇总表。同时负责两日一夜“酒店/民宿+景区”套餐景区及酒店、民宿的对接和承诺书的签订。
  ⒋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筹集、拨付等工作。
  ⒌市公安局:负责核实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⒍市税务局:负责核实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活动期间消费数据收集、汇总、评估、上报等工作。
  ⒏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市场价格监督,接受食品安全、市场价格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⒐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等工作。
  ⒑建设银行梅州市分行:负责促餐饮消费APP小程序的制作及运营,对接市政数局做好数据传输工作,形成餐饮消费资金拨付信息汇总表、商家消费流水单和绩效评估报告。
  (二)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作用,全面调动全市各级主流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APP等媒体资源,进行全方位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增强公众对消费券的认知,增强社会关注度,共同营造良好的促消费氛围。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资金跟踪问效和审计结算制度,及时掌握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发放效果等情况,定期、不定期对消费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商家企业诚信经营,鼓励优惠让利,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违者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退回政府补贴。
  活动期间,各有关平台应于当日18时前将有关数据上传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由该局负责收集、汇总并报市相关领导,同时抄送市有关部门。
  (四)注重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防护防控措施。疫情解除后,全面固化形成的良好卫生习惯,营造卫生健康、安全绿色的消费环境。
  本活动实施期内,同时遵照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
  本方案实施后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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