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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七条意见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七条意见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实施意见》(绍市委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为全力抓好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调度,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利益,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有序,确保菜篮子农产品供应充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设施速生蔬菜种植。对从事设施速生叶菜种植且实际种植面积20亩以上、供应本地市场的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在疫情防控期间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3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   二、支持叶菜成本价格保险。做好绍兴市叶菜成本价格保险全市扩面工作,对参保对象在疫情防控期间自负部分给予50%的补助。未参保绍兴市叶菜成本价格保险的叶菜种植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其它主体可参加浙江省政策性叶菜价格指数保险(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专用)。   三、支持禽蛋产品销售。在疫情防控期间,市财政对市内家禽养殖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定点屠宰企业按原订单(合同)收购本市活禽5万羽以上的,按其实际收购量给予补助,其中鸡、鸭、鹅每羽补助2元,肉鸽每羽补助1元,每家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获省级补助的不重复享受市级补助。对市内禽蛋收购加工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按原订单(合同)收购市内蛋禽养殖户场内生产的禽蛋,收购总量超过10吨的,按其实际收购量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公斤0.5元,每家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四、支持产销对接。主动联合供销、邮政、商务等部门,搭建电商、微商等线上平台和“菜蓝子”进社区等线下平台,全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对保障居民“菜篮子”产品的运输车辆优先发放车辆通行证,确保农产品运得出、送得到。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市场、超市、社区及小区农产品的正常供应。   五、加大金融支持。对疫情期间收储加工蔬菜、家禽、禽蛋、水产品等本地菜篮子农产品100万元以上的涉农企业贷款,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享受政策贷款额不超过本地农产品收购额),每家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已享受第三条款补助的不重复享受贷款贴息补助。   六、加大指导服务。市、县两级农技部门组织专家深入一线,科学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种养技术、病虫害防控和动物防疫等工作,全力以赴做好春耕生产,并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了解掌握肥料、饲料、种子、农膜等农资储备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农业生产资料内调外运事宜,备足春耕农用物资,做好春耕备播生产安排。   七、加快政策兑现。简化审批流程,创新资金拨付方式,本意见涉及的相关政策能即时兑现的即时兑现,不能即时兑现的加快兑现速度。
  本意见自2020年1月2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发文后国家和省有其它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出台的,遵照执行。本意见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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