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黔西南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黔西南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工作处在关键阶段,加之节后返程人员增多,流动更加频繁,为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央、省、州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各城市小区要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控流动性、严控聚集性,按照“工作专班建起来,门岗站点动起来,宣传告示贴起来,出入人员管起来,体温检测严起来,人员轨迹查起来,消毒杀菌搞起来,宣传资料发起来,垃圾分类做起来(旧口罩)”的工作要求,对小区实行严格管理,努力确保不发生本地感染。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小区要按照“317”宣传服务体系的有关要求,设立宣传服务站,组织物管员、志愿者、小区居民等力量,加强对小区的管理。原则上只允许本小区业主进出,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的,要严格落实登记、询问、测温、提示、消杀、分类管理、及时报告七项要求,对有发热症状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居委会或街道办报告,宣传服务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二、小区内的居民进出小区,都要登记询问、测量体温,做到闭环式管理。如自身出现发热、咳嗽、全身乏力等症状,要及时戴好口罩、做好防护,到就近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行陪同就诊人员也需做好防护。   三、对疫情期间或长时间不在小区居住的居民,返回小区时要问清楚之前所去的地方,若在疫情较重地区停留过且未过潜伏期的,不能直接进入小区,要向当地卫健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四、小区内的居民要做到不走亲访友,不串门聚会,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尽量减少出门频次,确需出门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回家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消毒洗手液洗手。   五、做好居家环境卫生,饭前便后勤洗手、厨卫场所勤消毒、起居卧室勤通风,注重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公共场所消毒等工作,如实提供本人及亲属近期外出、身体状况和接触外省、特别是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情况等信息。   七、使用后的废弃口罩要装入单独的垃圾袋,投放到小区内专用垃圾桶中。   八、尽量采取网上办、远程办、手机办、微信办、邮政办等“非直接接触服务”的方式办理各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保障服务等事项,减少外出行为。   九、各级政府将统筹做好保障供给,请勿盲目跟风抢购日常生活物资。   十、需返回外地工作、务工、学习的人员,请密切关注当地的复工复产复学安排,尽量避免在疫情传播期出行,降低被感染风险。出行前做好健康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相关体征的,要留在本地隔离治疗。   十一、鼓励积极提供外省、特别是疫情较重地区来州人员信息,支持开展排查防控工作。发现身边有近期从外省、特别是疫情较重地区来州的人员,主动向社区物管或居委会、街道办报告。   十二、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要高度重视,采取一切措施做好工作。街道办要广泛发动,千方百计组织基层干部、共产党员、积极分子、工作骨干和比较年轻、有文化的居民,积极参加宣传服务站和其他有关的管控工作,确保不留死角死面。
  小区居民要理性面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定信心、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