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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延期受理《泸州市合力应对疫情影响鼓励农民工就业创业置业十项措施》中就业补贴申请资料的公告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延期受理《泸州市合力应对疫情影响鼓励农民工就业创业置业十项措施》中就业补贴申请资料的公告


  按照《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合力应对疫情影响鼓励农民工就业创业置业十项措施>的通知》(泸委办发电〔2020〕3号)文件规定,措施自2020年2月28日起执行,三年内有效。
  目前,措施中涉及就业的相关补贴政策均已失效,为充分保障申请者权益,现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将鼓励措施中就业相关补贴申请资料的受理时间延长至2023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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