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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同意成立宁波市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基地的批复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同意成立宁波市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基地的批复
(甬卫发〔2007〕136号)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中心《关于要求成立宁波市传染病防治培训基地的请示》(甬疾控科〔2007〕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宁波市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基地”,挂靠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培训基地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传染病疫情和防治形势,负责制订全市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传染病防治知识师资培训和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防控人员培训。
  2.采取集中授课、讲座、技能训练、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学员进行培训,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3.建立全市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师资库,并动态管理,不断充实师资库,建设一支知识丰富、技术过硬的培训师资队伍。
  4.积极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给的其他培训任务,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培训情况,并按需随时报告。   三、培训基地成立后,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基地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地优势,切实提高卫生队伍传染病防治整体能力和水平。   四、培训基地在每年底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培训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列出次年的培训计划和预算经费,经我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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