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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银农函〔2020〕48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加强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按照自治区《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和市委《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专项法治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针对疫情防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注重以案释法、运用新媒体技术普法,把普法工作融入行业管理、行政执法、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依法防控意识,依法治理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宣传重点
  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及在法制轨道上统筹推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深入宣传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地方和部门(单位)有关疫情防控和“三农”工作的政策文件、地方性法规、规章等。   三、责任分工
  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谁管理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对照各自普法责任清单要求,迅速行动,共同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从疫情防控实际出发,着力推进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进村入户。   四、活动安排
  1.积极利用电子屏、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法律法规;
  2.汇编整理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法治宣传手册,制作成电子书,供读者在网上免费阅读和下载;
  3.编写发布动物防疫有关知识问答,对法律法规进行有针对性解读;
  4.结合中国渔政亮剑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
  5.组织宣传局属各基层单位及干部职工参与疫情防控的好做法好经验;
  6.其他相关法制宣传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专项法制宣传活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普法任务抓紧抓实抓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依法防控工作,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
  (二)落实普法责任。要认真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既要推进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又要促进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增强法律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三)狠抓工作实效。要将专项法治宣传与“七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农资打假”专项执法等有机结合,构建起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普法格局,立足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从农民群众期待和需求出发,突出重点,主要以在线方式开展针对性强、内容接地气、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让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真切体会到防控工作的依法有序。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和银川市党委、人民政府有关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科学防控、有序推进、有效普法,要全面总结开展动物防疫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宣传情况,相关法治宣传信息和总结报告报送至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汇总后统一报送农业农村厅和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联系人:王博雅
  联系电话:6888992
  邮箱:nyncfgk@163.com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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