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关于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咨询、投诉、求助、举报相关电话号码的公告
- 制定机关: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公布日期:2020.01.27
- 施行日期:2020.01.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
为方便市民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咨询、投诉、求助、举报,现将相关电话号码集中公告如下:
卫生服务电话:2939333(市级)
2350011(兴隆台区)
6594863(双台子区)
3552597(盘山县)
3456399(大洼区)
举报信息电话:8890000
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824180
盘锦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