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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6〕11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信息系统项目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213号),全面提升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和医政综合管理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信息系统接口技术规范》(见附件1)。按照项目的部署要求,需先期对接全省各地的血液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120院前急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上传。现就本项目与各地市系统对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救治信息系统采集数据内容
  (一)血液安全管理信息包括:献血信息、出入库信息、库存信息、报废信息。
  (二)院前急救信息包括:呼救信息、出车信息、患者信息、车辆信息。   二、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对接方式
  医疗救治信息系统部署于省电子政务外网,可通过各地市区域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各地市血液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院前急救信息系统已与本地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的,本项目则通过与各地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各地市血液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院前急救管理信息系统未与本地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的,本项目则直接与各地市血液管理系统和院前急救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对接。   三、数据对接单位的环境要求
  各地要做好接入系统的准备工作,包括主机、系统改造、网络及VPN等。
  主机:具备Windows 系列的操作系统。
  网络:本系统使用电子政务外网进行数据交换;如不具备电子政务网接入条件,则需通过互联网VPN方式连接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的前置机服务器。   四、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项目建设,请各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所辖地区血站(含血液中心/中心血库,下同)、院前急救指挥中心、信息中心(科)积极配合做好数据对接工作,并把文件转发相关单位。
  (二)本项目分两批完成实施。第一批单位(广州、佛山、东莞、惠州、肇庆)于3月30日至4月15日完成对接。第二批单位(其他地市)于4月30日前完成对接。
  (三)请各地各单位于2016年3月30日前上报本单位数据对接情况表(附件2),并提前做好各自单位的厂家协调工作。
  (四)目前尚未连接政务网的对接单位,请与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联系获取所需VPN账号及客户端。
  (五)请各地各单位在项目实施的各阶段切实做好数据安全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联系人:陈永嘉,联系电话:020-83805468;
  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余张杰,联系电话:020-83820687;
  医疗救治项目工作交流QQ群:345048399。
  附件:1.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信息系统接口规范
  2.广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系统对接情况表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附件2
  广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系统对接情况表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类型:□卫生计生局(委) □血站 □院前急救指挥中心

序号

单位

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技术联系人/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本表格填报单位为各级卫生计生局(委)、血站(含血液中心、中心血库)、院前急救指挥中心。
  2、此表格电子版请加入医疗救治项目工作交流QQ群(群号:345048399)后通过群共享下载。
  3、表格请盖章后扫描版本发送至gdwst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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