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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文化旅游场所有序开放加强渝康码“黄码”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文化旅游场所有序开放加强渝康码“黄码”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文旅办〔2021〕62号)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发局、市场监管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关于规范渝康码“黄码”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1〕52号)要求及11月16日市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1月17日起,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剧院等演出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在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通风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按照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的标准,有序恢复开放运营。   二、在落实“预约、错峰、限量”要求和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通风消杀、控制预约人数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下,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和景区内室内场所。市外或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本市群众进入室内旅游景区景点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在继续严格落实旅行社不得组团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不得承接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旅游团队、不得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活动。   四、恢复审批营业性演出活动。合理控制有市外人员参与的大型会议、展览、论坛等文化旅游活动和规模。   五、加强渝康码“黄码”人员管理,被赋“黄码”人员不能进入文化旅游场所,被赋“黄码”工作人员不得上岗。   六、持续加强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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