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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安徽省检察机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工作公告

安徽省检察机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工作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案件受理
  检察系统内部案件移送、流转,原则上采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网邮箱等方式传输电子卷宗,或者以机要专线方式邮寄纸质卷宗。
  检察机关与其他办案机关之间移送案件材料,开通安徽省政法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简称“206系统”)的,通过系统传输;不能通过系统传输的,尽量通过刻录光盘或者机要专线邮寄方式进行。移送纸质案件材料的,请提前与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联系。   二、诉讼业务办理
  1、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登录该网站,点击网页“案件信息公开”模块,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注册绑定后进行相关操作;
  2、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3、或者以电话形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
  提出有关申请、要求或提交书面材料的,可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进行。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的,检察机关尽量提供电子卷宗光盘。   三、现场接待安全防护
  疫情防控期间,确实需要来检察机关现场办理诉讼业务的人员,请自觉遵守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进行信息登记。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4日

  附:
省、市级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安徽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551-63696509
  合肥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系电话:
  0551-63504064
  淮北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系电话:
  0561-3115085
  亳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系电话:
  0558-5770155
  宿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联系电话:
  0557-3033820
  蚌埠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系电话:
  0552-3132315
  阜阳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联系电话:
  0558-2199778
  淮南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系电话:
  0554-6612381
  滁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系电话:
  0550-3219166
  六安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系电话:
  0564-3355582
  马鞍山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联系电话:
  0555-2626900
  芜湖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系电话:
  0553-2933009
  宣城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系电话:
  0563-2516853
  铜陵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联系电话:
  0562-2133066
  池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系电话:
  0566-2045621
  安庆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系电话:
  0556-5337792
  黄山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联系电话:
  0559-235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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