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关于延长项目申报时间等事宜的通知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关于延长项目申报时间等事宜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北京文化艺术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申报、资助管理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基金2020年度项目申报时间。经基金理事会批准,北京文化艺术基金2020年项目申报工作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星期二)。请在申报期内登录基金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项目资助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二、暂缓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活动开展。为了降低人员聚集造成的交叉感染风险,疫情防控期间,获得基金资助的项目单位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按照全市防控疫情工作统一部署,合理安排、调整项目实施,暂停、延期演出、展览、集中培训等活动。基金管理中心将视情况适当延长资助项目的结项验收时间。   三、丰富基金资助项目成果展现形式。基金管理中心积极支持、鼓励项目单位发挥自身优势,拓宽项目资助成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形式,提供网络数字资源,开展网上展览、展播、网络课堂等形式多样的线上文化活动,体现公益惠民。   四、鼓励抗击疫情主题的艺术创作。号召首都文艺工作者围绕抗击疫情中涌现的真情故事和无私奉献精神开展艺术创作,生动讲述防疫抗疫一线的感人事迹,讲好中国抗击疫情故事,展现中国人民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凝聚众志成城抗疫情的强大力量。申报单位可结合北京文化艺术基金2020年项目设置进行创作策划,创作过程中要注意自身防护,充分利用网络方式收集素材、沟通信息。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其他工作照常进行,相关工作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咨询,2020年项目评审等后续工作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安排并通知。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4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