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甘肃省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

甘肃省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


各市州信访局,甘肃矿区信访局,兰州新区信访处,省直有关部门办公室(信访室):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避免人群交叉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根据党中央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即日起,全省各级各部门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各级信访部门要做好公告宣传,积极倡导群众通过网上投诉、写信等非接触方式反映诉求,确保信访渠道畅通。特别是要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网上信访,积极引导群众首选网上信访渠道反映诉求,并告知信访群众我们将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及时转交责任单位办理,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停止接待期间,信访干部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有个别来访群众,在进行体温检测、采取科学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劝导工作,减少上访群众在接待场所滞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甘肃省信访局
2020年2月2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