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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车辆管控的通告

贵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车辆管控的通告


广大市民: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3日24时起进一步加强车辆出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因疫情防控任务需要出行的车辆,经各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由防控应急指挥部出具通行证,原则上每单位限定5辆。   二、医院、超市等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车辆,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指挥部发放通行证。   三、各住宅小区(含开放性小区)实行机动车、电动车交通管制,除参与疫情防控、公务车辆、医疗救护、生产生活保障、应急救援的车辆外,一律禁止出入通行。因生病就医等特殊原因需要开车外出的,需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备检查。   四、市公安交警大队不定期设卡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车辆依法依规处理。   五、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贵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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