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通知
(景府办字[2011]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景德镇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建立排查结果按季度上报的长效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景德镇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要求,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全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为建设繁荣和谐平安瓷都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全面推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管工作。 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主要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全面准确地掌握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对风险隐患进行安全评估,加强动态监管;加大风险隐患治理整改力度,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按季度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
(二)工作重点。排查监管工作的重点是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具体是指对可能造成上述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或不稳定因素等进行普查登记、分析评估、治理整改和统计汇总。重点高危行业尤其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步骤
1、对各类各级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普查登记。采用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察、鼓励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形式,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风险隐患普查工作,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对各类风险隐患要分区域和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逐一建立档案,全面登记风险隐患类型、形成原因、确定依据、责任主体、上报单位以及应对各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等基本情况。
2、对各类风险隐患分析评估。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害,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多灾种耦合的可能性,需整改的内容、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应对该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各个方面,全面深入地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风险隐患级别并采取相应措施。
3、对确定的风险隐患进行治理整改。要边排查边治理整改,把治理整改工作贯穿于风险隐患普查登记的全过程。对可在短时期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适合向社会公布的风险隐患要动员群众参与隐患排查和监督工作。对风险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等,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果断措施,防止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4、统计汇总风险隐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风险隐患的信息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风险隐患数据库,并加强相关区域和部门间的风险隐患信息沟通和联网。要通过风险隐患统计汇总,明确风险隐患集中的地区、行业、领域,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应利用大比例尺地图、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等绘出直观可视的主要风险隐患分布图以及风险隐患应对资源和措施一览图等。
(二)报送时间
1、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分别于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1月10日之前向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报送上一季度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进展情况。
2、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发现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 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做好我省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要组织精干人员参加排查监管工作,配备必要装备,保障工作所需经费。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风险隐患调查、登记、风险评估、检查、监管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是识别、排查、评估和整改、管理风险隐患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风险隐患的日常排查整改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指导、规范本行业或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与县(市、区)政府共同做好可能引发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监管工作。
(二)深化专项整治,建立监控体系。继续加大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食品药品、消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锅容管特等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市政工程、金融、通信、电网、公共活动场所等安全隐患和社会安全不稳定因素,以及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生态环境等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整改,建立危险源和安全隐患监测监控体系,做好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加强公共安全监管监察,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三)抓实基层工作,强化日常监管。要依靠群众、依靠科技、依靠法律,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监测网络。企事业、学校、社区、景区、乡村等基层单位是风险隐患排查监管的最前沿,各基层单位要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并根据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实际情况制定应对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应对能力;加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力度,提高广大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级各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大对危险源的动态监控、有效监控力度,强化日常监管;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参与风险隐患监测工作,改进监测手段和方法,提高监测的灵敏性和实效性,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加强风险隐患动态管理,提高预警信息的覆盖面。
(四)完善制度建设,探索长效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建立风险隐患分析和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全市风险隐患和安全形势,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各基层单位要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监测制度,完善本单位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风险隐患整治工作督查制度、风险隐患排查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没有按要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工作不到位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市、县两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网络系统,进一步完善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存在风险隐患危险源治理的规章和制度。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通报和信息共享制度,规范信息报送内容、时限、格式和责任等;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将影响范围跨行政区域的风险隐患信息通报相关当地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涉及多领域的风险隐患信息抄送其他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制定城乡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公共安全因素,合理布局,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使各类风险隐患与人群密集区的距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有效控制次生、衍生突发公共事件风险。
各县(市、区)政府参照执行。
附件:1、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报表
2、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表
附件1:
20 年第 季度
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报表
制表单位:(加盖公章) 时间:
险隐患名称及 基本情况 | |
整治组织机构 | |
整治实施方案 | (附表后) |
整治工作计划 | (附表后) |
整治工作小结 | (附表后) |
备 注 |
附件2:
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表
号 | 风险隐患类别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1 | 防汛抗旱 |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水务局) | 李学锋 |
2 |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 市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 | 曾 良 |
3 | 机场安全 | 市处置劫机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 | 袁茂林 |
4 | 火灾事故 | 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市消防支队) | 万华文 |
5 | 道路交通事故 | 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市公安局) | 胡木荣 |
6 | 安全生产事故 |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市安全监管局) | 叶光正 |
7 | 食品安全事故 | 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万长生 |
8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卫生局) | 主要负责人 |
9 | 气象灾害 |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市气象局) | 汪洋清 |
10 | 突发动物疫情 | 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农业局) | 俞永红 |
11 | 地震灾害 | 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市科技局) | 胡士桓 |
12 | 涉外突发事件 | 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市外侨办) | 余乐明 |
13 | 燃气梭式窑安全生产事故 | 市梭式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瓷局) | 唐 良 |
14 | 森林火灾 | 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市林业局) | 张秧田 |
15 | 突发性地质灾害 |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国土资源局) | 葛祖明 |
16 | 突发环境事件 |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市环保局) | 陶永昌 |
17 |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 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市发改委) | 闫 浩 |
18 | 通信保障 |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市工信委) | 主要负责人 |
19 | 水上突发事件 | 市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市交通局) | 龙 骏 |
20 | 市属中小学安全 | 市教育局 | 张学锋 |
21 | 市旅游景点安全 | 市旅游局 | 尧宁生 |
22 | 市属企业安全 | 市工信委 | 主要负责人 |
23 | 大型活动安全 | 举(承)办部门或单位 | 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