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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四川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文明办、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关于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的通知

四川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文明办、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总工会、共青团四川省委员会、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的通知


各市(州)爱卫办、文明办、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工会、团委、妇联:
  今年4月是第32个爱国卫生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预防优先,打造健康环境,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奠定坚实基础,全国爱卫办、中央文明办、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决定联合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现阶段疫情防控,现就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各地要深刻认识爱国是核心、卫生是根本、运动是方式的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为:防疫有我,爱卫同行。   二、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按照每周一个主题有序推进,将全员动员人人行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贯穿始终,大力促进爱国卫生与疫情防控、环境整治与健康四川建设有机结合。第1周为爱国卫生运动历史主题宣传活动周;第2周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周;第3周为除“四害”活动周;第4周为讲卫生促健康活动周。   三、爱国卫生运动历史主题宣传活动周
  以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全面深入宣传报道爱国卫生运动的成功实践。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主题,协调安排中央媒体、省市级媒体等开展系列专题报道。
  (一)讲述爱国卫生运动历史。向公众广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的历史背景、发展历程及显著成效,宣传本地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历史实践和作用、工作历程和成效。
  (二)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意义。要通过网络公开课、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讲在新时代继续深入持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于疾病防控、健康促进的重大意义,大力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扩大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影响力,提振精神、鼓舞士气,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三)弘扬爱国卫生运动精神。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蕴含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将文明卫生知识的传播与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生活相结合,引导群众树立健康强国理念,发扬广大人民群众互助共济的美德,激发群众自力更生改变生产生活面貌的热情。   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周
  各地要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艰巨性复杂性,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举措。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为根本,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为避免疫情“死灰复燃”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一)聚焦重点场所。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针对复工复产后的生产生活、购物交通等环境,切实落实好重点场所环境整治。持续开展企事业单位、市场、车站等环境清扫保洁和消毒,清理卫生死角,畅通下水道,清运垃圾,彻底解决“牛皮癣”、陈年垃圾等老大难问题。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环境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内教室、宿舍、食堂、会议室、厕所等重要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与公共用具的保洁和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为复学复课创造良好环境。要按照专业技术机构推荐的科学方法开展日常消毒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
  (二)关注薄弱环节。集中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除“四害”孳生地。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强日常保洁、绿化管护,清除边角、楼后、沟坑等位置的卫生死角,清除旱厕。彻底解决路面破损、坑洼不平、污水积存、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停乱放等问题,规范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垃圾转运场地等,提高重点区域保洁频次,做到日产日清。落实环卫清扫保洁措施,提升环境卫生水平,营造整洁卫生的人居环境。
  (三)突出乡村整治。对乡村环境进行大清理。一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或焚烧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二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现象的发生;三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四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指导各地结合疫情防控有效推进村庄保洁工作,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除“四害”活动周
  各地要广泛发动全社会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四害”(病媒生物)综合防制。
  (一)注重专群结合。各地既要动员群众自己动手清理死角、清除积水、翻盆倒罐,又要发挥专业防制队伍技术优势,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要结合气候特点和春季鼠、蚊等病媒生物的活动情况,重点采取灭鼠防鼠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修补、完善防鼠设施,确保鼠药投放率、覆盖率和有效性;在越冬成蚊、成蝇主要栖息处,如避风、保暖的地下室、车棚车库、窨井(缸)等处,开展蚊虫孳生地清理和成蚊灭杀工作,有效预防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等蚊媒传染病在夏季传播流行。
  (二)做到科学防制。各地要加强培训指导,广泛宣传除“四害”知识,让广大群众掌握安全、科学的防治方法。除“四害”重在治本,要及时清运垃圾,定期冲洗垃圾箱内壁(角),做好垃圾箱、厕所周围的地面硬化,排除各类无用积水,疏通下水道、沟渠、河道,保持水流畅通,清除蚊蝇孳生场所。灭鼠要使用国家允许使用的有解毒剂的慢性抗凝血剂,禁止使用过期的药物,投药前要向居民张贴通知,提醒居民注意安全,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毒饵投放要靠墙边、鼠路、鼠洞和其他隐蔽、干燥无水的位置,防止小孩误食,投药后要及时清理环境,清理死鼠。提倡在办公桌柜、食堂厨房、医院病房等处放置粘蟑纸灭蟑螂,灭蟑药物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三)确保防制效果。强化监测,开展病媒传播疾病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及时掌握“四害”密度动态情况和对常用杀虫剂与灭鼠剂的抗药性水平,开展针对性防制。各级爱卫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农贸市场、老旧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重点场所的指导检查,对防制工作不落实、密度超标的地方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督促整改落实;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促进有效降低“四害”密度,为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   六、讲卫生促健康活动周
  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结合爱国卫生月主题,以“改善环境共享健康”、“向不卫生不文明的饮食陋习宣战”、“和谐心态快乐生活”等为重点专题,点面结合、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省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新高潮。
  (一)全民动员,携手共治。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各类活动,调动广    大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各级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志愿者及广大青年、妇女、干部职工参与环境整治、疾病预防、健康促进、垃圾分类等工作。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教育学生引导家长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依托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和健康教育宣传网络,充分发挥居(村)委会的组织协调和基层党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广大社区群众支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络直播平台等新媒体,通过健康知识线上问答、话题互动等各种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形成全方位立体宣传格局。引导公众强化主人翁意识,树立健康强国理念,热爱家园,热爱生活,掘弃陋习,预防疾病,当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三)讲究卫生,共促健康。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个人防护指南等,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疾病、科学自我防护。持续关注疫情后期的不同人群心理健康,引导群众使用科学的方法缓解焦虑、紧张等不良情绪。广泛宣传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厕所卫生等知识,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革除不文明、不卫生的陋习,特别是要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宣传推广合理膳食知识、科学健身方法,普及宣传烟草危害,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知识,做到饮食有节、起居有常、动静结合、心态平和。倡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按照每周确定的重点任务,依次推进、分周落实。各地文明办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发动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推动有关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各地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职责落实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健康宣传等各项具体任务。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要发挥特色优势,组织广大企业职工、青年、妇女等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二)强化活动推广。宣传海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请各地自行下载印制,配合各项活动开展。
  (三)做好经验总结。各地爱卫办要及时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并报送省爱卫办,省爱卫办将推荐上报全国爱卫办予以宣传推广。各地每周须及时报送各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等材料);爱国卫生月活动结束后,各地爱卫办要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8日前报送省爱卫办。
省爱卫办
省文明办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总工会
团省委
省妇联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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