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调整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调整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全市两级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作出如下调整:
暂时关闭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的律师公共服务、人民调解、公证、鉴定评估、约见法官、材料转接、档案查询等诉讼服务功能,恢复时间视情形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到我市法院立案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优先选择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等网上立案平台提交立案材料;当事人在外地的可以通过最高法院“跨域立案”平台至就近法院进行远程立案;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立案材料。 疫情防控期间,群众需要联系法官、递交诉讼材料、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的,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联系方式,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办理诉讼事宜。 疫情防控期间,有申诉信访需求的人民群众尽可能通过来信、来电话等方式反映问题。全市法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站保留窗口办理立案、申诉诸事项。确因情况紧急需到窗口办理立案或信访的,应严格服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①来访人员进入立案信访场所需经体温检测;
②来访人员自行佩戴口罩进入接待场所;
③若有发烧等明显症状,请勿进入立案信访场所;
④如近两周内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的,请勿进入立案信访场所;
⑤疫情防控结束前请勿采取集体走访形式,若确有共同诉求的,来访人数不得超过2人。 疫情防控期间,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及人员控制等工作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请予理解。 根据上级法院通知精神,即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六个巡回法庭和知识产权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暂时关闭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服务网和邮寄方式提交诉讼材料。恢复时间视情形另行通知。关闭期间本地信访群众不得到上述场所走访。
全市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负责办理好网上立案、网上诉讼服务以及来信来电反映的诉求。
附件:全市法院立案、信访材料邮寄地址及信访电话
2020年2月1日
全市法院立案、信访材料邮寄地址及信访电话: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寄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崇宁路50号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信访电话:0510-82226740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邮寄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崇正路1号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信访电话:0510-81110049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邮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68号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信访电话:0510-82211730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邮寄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北路16号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信访电话:0510-82211242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邮寄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华夏中路6号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信访电话:0510-88225803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邮寄地址: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95号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信访电话:0510-82229514
江阴市人民法院
邮寄地址:江阴市天平路1号
江阴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信访电话:0510-86849168
宜兴市人民法院
邮寄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51号
宜兴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信访电话:0510-8796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