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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境外引种疫情检测植物检疫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境外引种疫情检测植物检疫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2009年11月25日 川价函〔2009〕246号)


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申请长期收取境外引种疫情检测植物检疫费的函》(川农业函〔2008〕53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境外引种疫情检测植物检疫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中已经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律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属于我省根据实际设定的境外引种疫情检测植物检疫收费项目,按照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原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省物价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三、收费主体、收费范围和资金管理等问题,仍按《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境外引种疫情检测植物检疫费的函》(川财综〔2004〕6号)执行。   四、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时从其规定。
  附件:
  境外引种植物检疫收费标准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植物检疫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备 注

植物实验室检疫项目

每样每项

1

症状检查

每样每项

9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2

病害常规检查

每样每项

17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3

病害培养

每样每项

52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4

病菌分离

每样每项

33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5

细菌学常规检查

每样每项

17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6

组织解剖检查

每样每项

17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7

生物学检查

每样每项

24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8

血清学检查

每样每项

23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9

病原鉴定

每样每项

33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10

线虫常规检查

每样每项

15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11

种子带菌量测定

每样每项

17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12

害虫常规检查

每样每项

8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13

潜隐害虫检查

每样每项

28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14

饲养鉴定

每样每项

60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15

解剖鉴定

每样每项

21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16

杂草常规检查

每样每项

8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17

寄生性杂草检查

每样每项

16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18

试植检查

每样每项

41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19

比重检查

每样每项

8

发改价格[2003]2357号

20

组培苗保存

每支

10

21

转基因检测

每样每项

1000

22

分子生物学检验

每样每项

150

检疫处理

1

植株脱毒处理

每株

1000

含茎尖剥离和脱毒检测费、人工费、设备折旧费

2

熏蒸处理

每批每次

150

含药剂费、熏蒸人员有毒有害补助、设备折旧

3

植株销毁处理

每批每次

100

含汽油费、人工补助费、设备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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