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国药哈电(哈尔滨)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委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须在考前7日内进行核酸检测,持检测结果参加考试。   二、从境外抵返的考生须按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医学隔离观察,观察期满且各项检测合格者,持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结果证明参加考试。   三、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身份证、准考证、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电子版请到“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参加考试。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体温大于37.3℃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生按照准考证考试时间提前1小时到考点进行相关审核筛查工作,考生按考点设置的规划路线排队入场,并保持间隔1米以上。
  附件: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

  附件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姓名

 

手机号

 

照片

学校/单位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

 

本人承诺事项如下

1、本人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4、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5、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6、本人需要说明的情况。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