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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期开展本市有关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期开展本市有关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全市新一轮核酸筛查工作要求,即日起,本市需现场开展的评标(评审)、谈判、磋商、线下开标,以及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举行的线上开标等政府采购活动原则上全部暂停,延期至4月6日后(清明节假期后)举行。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依法做好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延期通知等组织协调工作,并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以及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稳妥有序开展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意见》(沪财采〔2020〕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要求,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妥有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执行过程中如有操作问题,请拨打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电话400-881-7190咨询解决。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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