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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事项安排的补充公告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事项安排的补充公告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现就天津一中院近期相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天津一中院原定于2月15日前的庭审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二、天津一中院可通过互联网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庭审,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审理的,请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三、即日起,天津一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当事人可通过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www.tjcourt.gov.cn/tjfyss/)、移动微法院、在线保全中心(http://bq.tjcourt.gov.cn)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开展立案、保全等活动,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等具体事由)。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告申庭
  邮编:300090
  电话:022-27506314
  联系人:常荣
  特此公告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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