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天津市滨海新区有关区域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的通知
天津市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天津市滨海新区有关区域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的通知
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划分、精准防控等工作要求,经市防控指挥部研判,并报市防控领导小组同意,自2020年11月24日24时起,将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A区和B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天津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我市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进展,及时调整疫情防控政策。
特此通知。
市防控指挥部
2020年11月24日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