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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节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节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律协各律工委(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随着2月3日春节假期结束,全市律师行业人员将返岗返工,为切实防止人员交叉感染,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健康申报制度。各律所要提前主动了解掌握律所工作人员假期有无到过疫区,如到过疫区,还没返杭的,请其推迟返杭时间。如已返杭的,请其自觉在家医学观察14天。工作人员要主动如实报告是否到过疫区,如有身体不适的,要主动向单位请假。   二、切实加强律所出入管理。各律所要配备必要装备,落实体温检测措施,在人员进律所时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嘱其立即到就近的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治疗,不得有任何隐瞒或逃避检查。   三、加强工作生活保障。改进就餐方式,提倡自带饭盒,分散式、错时式就餐。定期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加强办公场所的卫生与通风,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使用中央空调的场所,提倡少用不用,如该区域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立即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全面清洗消毒。   四、加强防控知识宣教。增强工作人员自我防护意识,督促工作人员按照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手册》要求,做好自我卫生防疫管理。少聚集、勤洗手,落实手部卫生,养成良好习惯   五、尽量减少人员流动。一是尽量减少集体性活动,减少不必要的各种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确需召开的会议,提倡开视频会议。二是律所可自主决定按国务院规定或本单位自定上班时间,各律所具备条件的,可以实行远程办公。三是尽量不要接待外来人员,不要安排出差等任务,但有出庭安排的,应当提前与法院、仲裁机构协商是否延期,不能延期的,应当按时出庭,但必须要求出庭人员做好途中和出庭时的防护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律所务必承担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律所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准确掌握相关情况,发现任何疫情实例,同时上报属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协、律工委(分会)。
杭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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