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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发改资环发〔2023〕382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文明办、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疾控局,省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224号)要求,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进展,我们制定了《山西省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山西省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3年10月12日

 
山西省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224号)精神,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紧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我省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进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做法,盯紧关键薄弱环节,完善相关机制举措,建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加快补齐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和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1.完善疫情监测预警机制。持续抓实抓细“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优化完善多渠道多数据源的多点触发监测系统,持续做好新发和突发传染病的监测。继续发挥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在疫情防控中的基础作用,及时准确、完整规范报告疫情信息,实现早预警、早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强化疫情形势分析和趋势研判,密切跟踪全球病毒变异情况和疫情发展态势,加强本土流行毒株变异监测,对病毒变异株和疫情异常信号快速开展风险评估,提高应对的时效性。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构建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省卫健委、省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补齐重点环节防控设施短板。以“一老一小”为重点人群,加强健康服务管理,抓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机构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大型场所人员的健康监测设施建设。制定完善我省重点机构监测工作方案,指导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学校等重点机构与医疗机构完善协作机制,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面提升重点机构医疗救治能力。创新包保联系服务方式,针对偏远山区等公共卫生服务难度较大的地方,因时、因地制宜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推动各地将防疫药品和医疗物资继续向偏远山区倾斜,适度提高医疗物资储备的富余量。根据病毒变异和疫苗保护情况,科学谋划和完善疫苗接种工作机制,持续提升老年人疫苗接种率。(省卫健委、省疾控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常态化分级分层分流医疗卫生体系,建强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同济医院山西医院、医科院肿瘤医院山西医院、西苑医院山西医院等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统筹采取院对院综合性医院整体托管、院对院专科医院托管、院对科合作共建、科对科能力提升以及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模式,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实施50个左右县级医疗机构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夯实基层服务网底。建设覆盖全省范围的5G医疗专网,升级改造远程医疗省级平台,所有县域医疗集团全部接入山西省远程会诊中心,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加快国家在我省布局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救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等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全省县级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争取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尽快获批,加快推进省人民医院和省儿童医院等2个国家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提升我省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省卫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医疗物资统筹调配能力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储备长效机制,建立重点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名单,适时调整优化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目录,加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建设遍及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网络,以推动药品标准化建设为牵引,着力推动提升药品现代流通和药品第三方物流建设,提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提升动态监测医疗资源使用情况能力建设,完善人员、物资统筹调配机制,保障医疗服务平稳有序。(省工信厅、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5.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季节特点,及时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筑牢疫情防控的环境基础。加强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环境整治,持续抓好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和农贸市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治理,全面开展清脏治乱大扫除,努力提升薄弱环节环境卫生面貌,补齐卫生短板。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巩固农村户厕摸排整改成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美化提升村容村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督促完善机场、车站、公交、地铁、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卫生设施,加强公厕保洁和病媒生物防制。对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地点进行常态化清扫保洁,逐步提升卫生质量。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乡村的环境卫生设施及保洁制度,充分发挥物业、居(村)委会等的作用,定期清理垃圾和废弃物,逐步取缔露天垃圾收集池,建设或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点(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和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辆,消除卫生死角。以河道、沟渠、湖泊、水塘等水体以及地下室、地下车库、民防工程、居民小区、特殊行业等地下积水环境、闲杂物堆放场所和人群活动场所为重点,广泛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清理,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有效防控传染病传播。督促完善农贸市场卫生设施,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农贸市场执法检查,依法全面禁止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省卫健委、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社会健康综合治理水平。健全基层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全面推进健康细胞建设,高标准打造一批健康乡镇(街办)、健康村(社区)、健康单位(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健康家庭样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广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活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鼓励各市依托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在村(社区)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和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为主,以家庭医生、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等为辅,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省卫健委、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
  8.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加快城镇老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开展混错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工程,逐步消除箱涵、无钢筋的素混凝土管道、砖混结构涵洞、明渠等类型污水收集管网。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所有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实现雨污分流。科学确定污水处理厂的工艺、布局、规模及服务范围,推进城市、县城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或已超过设计处理能力80%的城市和县城,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稳步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分区分类治理。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及管网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合理压减污泥填埋规模,到2025年,基本实现设区城市污泥零填埋。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干化焚烧、建材利用等多元化组合方式处理污泥,加快实现污泥资源化利用。加强污水收集、处理、消毒等关键环节运行管理,提升监测能力,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同步合理规划建设服务片区的污水收集管网,统筹推行“厂—网—河(湖)”一体化的设施建设管理模式。到2025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1600公里,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以上。(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出台《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建设收集点、收集站、中转压缩站等设施,逐步健全收集运输网络。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鼓励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或就近处理等模式,推动设施覆盖范围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到 2025 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焚烧处理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两网融合”,提升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率。协同推进农村易腐烂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到 2025 年,全省集中收运处置和就地就近处理两种模式覆盖自然村比例达到 98%以上。强化设施二次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完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构建与垃圾处理设施相适应的飞灰处置和渗滤液处理能力。(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快医废危废等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置设施,深化医疗废物处置特许经营模式改革,全面补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短板。完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日常运维管理。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做好污水收集、处理、消毒等工作,确保达标排放,切实做到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100%全落实。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危险废物源头分类收集指导,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全过程环境防控体系,持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省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
  11.提升全民绿色健康意识。广泛宣传新冠病毒感染、霍乱、手足口病、登革热等季节性易发病的防控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扎实开展绿色环保主题宣传,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爱国卫生月等活动为契机,大力普及宣传绿色健康生活理念,把绿色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力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榜样模范,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普及的经验做法,推动形成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生态文化作品,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道德和生态文明行为准则。推进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创建,持续巩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成果,推动构建绿色低碳生活全民行动体系。(省卫健委、省文明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行绿色健康生活习惯。引导群众筑牢个人卫生健康第一道防线,继续坚持常通风、勤洗手、少聚集、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践行合理膳食健康理念,深入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自觉抵制违法食用野生动物。加强体育公园、社会足球场、全民健身中心、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鼓励发展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广泛开展各类健身赛事活动,全面提高人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入开展节能、节水、节材、节粮,推广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不断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加大文明健康行为监督,通过推广文明健康引导员、“曝光台”、“随手拍”等方式,加快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环境,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省卫健委、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提升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水平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市要压实“四方责任”,盯紧关键环节,全面协调部署,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动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和督促指导,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本领域相关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文明办、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级财政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卫生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补短板强弱项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于符合专项债券发行要求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项目组织协调,优化审批服务,简化审批流程,精准做好土地、环评、资金等各类要素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尽快建成投运。指导各市完善生活垃圾收费政策,合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创新收费模式,提高收缴率。全面落实公共卫生设施、环境基础设施相关财政、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序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广泛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各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以及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城乡卫生水平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推进爱国卫生运动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全面开展居家环境、社区环境整治,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爱国卫生实践活动,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全面筑牢疫情防控的社会屏障。(省文明办、省卫健委、省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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