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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太原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近期,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迅速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做了具体部署。根据1月31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罗清宇同志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的要求和山西省审计厅有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事项,为进一步做好局机关下一阶段疫情防控和审计业务工作,针对我局工作性质、办公环境和人员状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2月3日上班。疫情防控期间,局领导和所有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办公室要做好值班安排;各科(室、分局)、中心要主动配合人事教育科做好机关人员出行、请销假和身体健康状况登记工作。
  (二)凡在春节期间出行的人员,特别是本人或有过亲密接触的亲属从“重点地区”返回的人员,要先居家观察,确保身体健康后再上班;凡本人出现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或患有其他慢性病及家中有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的工作人员可暂不上班;妊娠期、哺乳期的女同志建议暂时居家休息,但均需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报人事教育科履行登记和请假手续,工作可通过其他方式安排。各科(室、分局)、中心务于2月2日下午4点前将本部门涉及人员名单及情况报人事教育科。
  (三)2月3日上班时,机关为所有上班人员配发口罩。所有人员上班需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不拜年、不串岗、不握手,大家要勤洗手、常消毒。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大家尽可能回家就餐或自带食品,如本人确需在机关食堂就餐,要提前一天向后勤中心登记申报并服从安排和相关规定。
  (四)从2月3日起,每日上班时门卫将对进入办公楼的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凡超过体温37.3度的人员要回家自行隔离观察,或做就医安排,希望所有同志积极配合。   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计业务工作
  鉴于疫情状况和防控要求,原定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和进点时间做如下调整。
  (一)所有未进点的审计项目暂不进点,以做好电子数据收集和审前准备为主。未安排或暂不能开展审计项目的科室要进行自主学习。
  (二)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应对疫情做好财政审计项目相关事项安排的通知》精神,在对医保基金、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审计中,暂不开展对医疗机构的延伸审计。
  (三)全省统一组织的医保、扶贫等审计项目,不再组织跨市、县交叉审计,具体方式待省审计厅统一安排。
  (四)疫情防控期间,机关不召开聚集性会议、聚集性的培训学习等,各类学习以自学为主。   三、强化责任和纪律
  (一)全体同志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每位分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分管部门、本部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切从实际出发,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全体同志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服从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和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挥,服从我市疫情防控交通控制和各项监控检测,配合所在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管理。
  (三)全体同志要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和各项规定,确保不做疾病的传播者,不做谣言的散布者。
太原市审计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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