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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关于全市停止举办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等的公告

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各位市民朋友:
  1月24日晚,福建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联防联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现根据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全市停止举办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公园、景区、宗教、民间信仰等公共活动场所全部暂时关闭;网吧、KTV、桑拿、夜总会等人员密集型服务场所全部暂时关停;各类学校活动和线下培训活动全面停止。   二、近期从武汉等重点地区返漳、来漳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健康情况、接受健康管理,并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   三、所有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必须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或有关机构采取医学隔离措施,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隔离。   四、在疫情存续期,市民应做好个人防护,不要搞聚餐,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多的地方。到公共场所要戴口罩,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五、实施交通检疫,在车站、码头、省际公路交界处等重点场所设置体温检测设施设备,进行体温检测,并加强通风消毒,出入人员必须配合检测体温。   六、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贩运、交易。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严格规范活禽宰杀,重点区域禁止宰杀。   七、在疫情存续期,凡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市工厂、工地对湖北武汉重点疫情区域的工作人员推迟复工。   九、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按职责纪律要求,认真履职到位,不得擅离职守。   十、市、县两级卫健系统咨询电话:
  市卫健委 2052032、2036233
  (邮箱zz2024427@126.com)
  芗城区  2022043 2022772
  龙文区  2130260
  龙海市 6523403
  台商投资区 6787316
  漳州开发区 18859616355
  漳浦县   3226220
  古雷开发区 6081205
  云霄县   8590508
  常山开发区 8628418
  东山县   5835406
  诏安县   3323061
  平和县   5219529
  南靖县   7822318
  华安县   7362202
  长泰县   8332062
  漳州高新区 6289902   十一、全市定点医院

  特此公告。
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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