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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绿办发〔2020〕42号)


市公园管理中心,各区园林绿化局,经开区城市运行局,局机关有关处室: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公园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畏艰辛、团结奋战、勇于拼搏、甘于奉献,全市公园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运行秩序良好。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北京作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全国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仍然是全市公园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园、风景区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园景区安全运行、精准施策、有效管理、避免疏漏,市园林绿化局编制了《北京市公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区、各单位、各公园实际,参照执行。
  目前天气回暖,全市公园、风景区春季花卉将次第开放,按照往年的惯例,市民到公园景区内赏花的人数将不断增加,各公园、风景区将面临疫情防控和应对大客流的双重压力。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预案。公园景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市、区公园主管部门要提前研判形势,认真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应对大客流的工作预案。预案要贴切各区、各公园景区实际情况,落实、落细、落小各项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无一疏漏,防控部位无一死角。   二、加强沟通、抓好联动。各区公园景区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汇报工作,取得支持。各公园景区要切实加强与属地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联动机制,随时应对公园景区的疫情防控、大客流疏导和舆情引导等工作。要与属地治安部门进行联动,做好门区、园区内治安管理;要与属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联动,实施远端控制疏散游客,防止公园景区周边交通拥堵。要与属地宣传部门进行联动,及时发布游客流量信息;要与属地城管执法部门进行联动,及时制止不文明游园行为;要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联动,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三、抓住重点,分类督导。市园林绿化局已明确全市往年春季赏花期间游人量相对较大的景山公园、北京植物园、玉渊潭公园、明城墙遗址公园、奥林匹克森林公园、朝阳公园、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朝阳区)、圆明园遗址公园、北京国际雕塑公园、通州大运河森林公园等十个公园为市重点关注公园;各成员单位都要明确各类公园的重点关注公园,加强大客流管控工作指导,做好检查巡查;各区园林绿化局要结合本区春季花卉品种特色、往年各公园游客量分布情况,确定本区各时段重点关注公园;各重点公园要明确易产生大客流的入园门区、室外游戏健身等重点管控部位,确定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落实大游客量管控措施,搞好园内检查巡查,落实大客流管控的具体工作。   四、宣传疏导,引导公众。各区园林绿化局和公园管理部门,要和各区宣传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利用电视、广播和新媒体及时播报公园景区游人数量、周边交通信息,引导市民错峰出行,避免车辆拥堵和大客流聚集情况发生;各公园景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展板、标语、LED显示屏等加强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采取门票预约、门区点数、停车场关闭或限时、远端疏导等多种方式防止门区和园区内大客流聚集;原则上,疫情防控期间各重点公园景区瞬时游人量控制在最佳游客量的40%以下,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有效疏导。
  附件:北京市公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0年3月9日

  附件
  北京市公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

  公园是广大市民重要的户外休憩活动场所,随着春季踏青赏花、户外旅游旺季的到来和返京大客流的增加,各公园的游人量将逐步增多。做好公园疫情防控期间的科学、安全、精准、有效运行管理,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至关重要。为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绿色开放空间的需要,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公园疫情防控的基本原则
  (一)科学防疫,严格管控。根据法律法规和各级疫情防控部门的标准、规范、指南等文件,制定公园的管控方案,落实公园的封闭管控、活动管控、人流量管控、游客行为管控、卫生消毒、环境保洁、职工自身防护等措施,做到有效管控、科学防疫。
  (二)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公园的位置、规模、功能和疫情的响应等级、发展变化的不同阶段等情况,制定不同公园、不同时间的应急预案,落实各公园差别化的运行管控措施,做到疫情防控期间的精准化管理。
  (三)正确引导,安全运行。在公园疫情防控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方可开园运行;公园要通过发布公告、视频提示、广播提醒、合理劝导等方式,主动引导游人文明游园。   二、公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
  公园管理机构对公园的安全运行负有主体管理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做到:
  (一)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属地党委政府有关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安排,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科学制定各公园防控工作方案。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防控目标,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到位到人。
  (三)根据当地政府确定的疫情防控响应级别,启动公园管理应急预案,对园内各类设施、场所及区域进行疫情防控安全评估,明确正常开放、半开放或关闭的区域和场所,实施分类管理。
  (四)与属地政府的防疫指挥管理机构、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建立联动机制,按时报告情况,及时处理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判掌控本公园疫情防控趋势。   三、公园管理的疫情防范措施
  (一)按照法律法规或上级要求,实施封闭管理的公园,疫情防控期间,仍应进行日常管理与巡查,加强公园职工的自身防护和设施消毒、环境保洁、安全维护,确保公园安全。
  (二)疫情防控期间,未实施封闭管理的公园,应采取一些基本防范措施,降低疫病输入公园和在公园扩散的风险。主要包括:
  1.停止开展人员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停止展览演出、宣传推介、民俗节庆、体育竞技、集体歌舞、游乐游娱、聚会联欢及其他容易引起人流集聚的活动,最大程度降低因人员聚集形成疫病传播的可能性。
  2.暂时关闭有传播隐患的场所及区域,停运或严格管控相关设施。主要是:
  (1)暂时关闭与野生动物相关的动物饲养及展览区域;
  (2)暂时关闭展览展示、演出会议、餐饮茶室、游戏娱乐、室内健身等封闭、半封闭的室内场馆及场所;
  (3)暂时停止运行机动游乐设施;
  (4)严格管控公园门区、游客服务中心、售票处等服务场所,避免因排队形成人员聚集;
  (5)严格管控游船码头、观光车站、儿童游戏、运动健身、垂钓、售卖机及饮水点等室外场所及设施,避免因围观、驻足等形成人员聚集;
  (6)严格管控春季赏花、四季赏景等自然观赏区域,避免因驻足、拍照形成人员聚集;
  (7)根据疫情管控需要,公园管理机构认为应关闭或严格管控的其他场所、区域或设施。
  3.优先推荐网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服务方式。
  4.加强公园主要出入口人流管理,合理控制人流密度,保障出入畅通。
  5.尽力全部开放园路和主要游步道等线性通行空间,做好人流组织。
  6.明确对外开园、闭园时间,严格做好清园检查,门区做好提示提醒。
  7.做好宣传引导,劝导游人不聚集、不扎堆、不吐痰、戴口罩,文明游园。
  8.做好动物园的管理。动物园作为一类特殊的公园,在疫情防控期间应继续按照《动物园管理规范》(CJJ/T263-2017)规定开展管理。正常进行动物饲养工作,保障展览动物的健康和安全。具体措施包括:
  (1)与城市卫生防疫管理部门保持信息沟通,发现疫情,及时通报并妥善处置;
  (2)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消毒、免疫接种、驱虫及动物体检等;
  (3)严格管控动物的输出与输入,新进动物或收容救护的动物应进行隔离检疫;
  (4)密切关注动物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防治,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5)明确动物饲料供应渠道,保证饲料充分充足,严格监控动物饲料采购、配送、加工、饲喂等各个环节的卫生安全;
  (6)对饲养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监控,饲养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与动物交叉感染。
  9.加强舆情引导,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问题。   四、公园游人的服务疏导
  疫情防控期间,游人服务疏导是公园运行管理的重中之重,需要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游人管控。
  (一)入园管理措施。做好入口监测和管理,是做好疫情防控的最有效办法,是防治疫病输入公园的最重要环节。具体措施包括:
  1.公园入口设置疫情防控提示、提醒。
  2.非全开放公园入口处应设置入园游客体温检测点,实时监测入园游人体温;
  3.设置服务咨询、游客排队1米防疫安全线,拉开游客间距;
  4.必要时对入园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将登记结果与当地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做好联动,规避潜在感染风险。
  (二)游人自我防护措施。引导游人做好自我防护,是防范疫情传播的有效手段。具体措施包括:
  1.劝阻没戴口罩的游人不入园,游人游园要全程佩戴口罩;
  2.禁止游人随地吐痰、随意丢弃口罩和其它有风险的垃圾;
  3.劝导游人之间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避免近距离交流与肢体接触;
  4.劝导游人不要在人流集中区长时间停留、聚集或开展群体性活动;
  5.禁止游人携带宠物入园;
  6.禁止随意喂食野生鸟类、流浪猫狗等;
  7.其他需要游人自我防护的内容。
  (三)游人量的控制与引导。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游人量管理,降低游人总量和分布密度,保持游人之间的合理距离,避免过近距离造成疫病传播或者交叉感染。要对公园的游人量做出合理限定并及时管控,引导游人错峰游园,具体措施包括:
  1.科学预测疫情防控期间的游人量,合理限制公园游人数量;
  2.利用数字智能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有条件的公园出入口要设置具有集成游人量统计、体温测量及语音播报等综合功能的监控设施;
  3.通过公园官网、微信微博公众号以及智能导航等网络渠道实时发布游客数量及管控信息,让游人及时掌握公园动态;
  4.在公园游人量接近高峰时要对游人发布预警措施,有效控制入园人数、在园人数,并及时疏散游客;
  5.对公园入口、路桥等交通卡口位置,进行重点监控与远端疏导,避免形成入园门区人员集中和公园周边交通拥堵;
  6.其他需要对游览进行控制和引导的措施。
  (四)游览行为引导和劝导。应对园内游人的不安全、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引导和劝导。具体措施包括:
  1.在公园出入口处、游憩广场等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游览告示牌;
  2.在封闭或管控区域,要设置提醒标识,拉出警戒线,必要时可进行区域广播提醒;
  3.实时进行广播提醒、视频提示,劝导游人文明游园、安全游园;
  4.及时劝离进行各种群体性活动的团体和人员。   五、公园园容卫生管理
  做好公园的环境卫生管理,是防止疫病传播,保护游人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疫情发生期间公园管理的重要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公园环境卫生保洁,及时清理园内垃圾和绿地废弃物,做到规范处运、日产日清。要定期清理游客可能到达的公园水体、岸边、路面、山石、坡道、绿地、边缘死角等区域环境的垃圾废弃物。
  (一)环境消毒管理。及时做好室内空间、重点设施或区域的消毒工作,每天消毒2次以上,主要包括:
  1.公园职工办公及生活等封闭的室内空间;
  2.游人经常到达的亭台楼阁、园林小品、封闭水体等建筑物、构筑物;
  3.游人经常使用的座椅坐凳、健身器材、扶手栏杆、宣传栏、指示牌等使用率较高的公园设施;
  4.室外垃圾桶(箱、房)、排水沟、低洼积水等容易滋生细菌的区域;
  5.其他有可能产生病毒滞留和传播的设施或区域。
  (二)公共卫生间管理。公共卫生间是公园卫生管理的重点。应加强公共卫生间通风、消毒和清洁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安装通风设施;
  2.适度增加病毒消杀频次,重点对门把手、隔板、盥洗设施等游客直接接触部位进行专门消毒;
  3.宜配置消毒洗手液、消毒水(如厕冲水)等供游客使用;
  4.严格做到粪便不暴露,如厕环境干净整洁;
  5.应设立消毒药品明细、消毒时间公示牌和记录等。
  (三)建筑物通风管理。公园办公建筑及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关闭的各类室内场馆和场所等建筑物,每天应定时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四)消毒物品收纳管理。应单独设立专门用于收集口罩、手套、酒精瓶等防护、消毒用品的垃圾收纳设施,并做好安全规范处理,预防交叉感染。   六、公园主管部门的巡查督导
  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公园主管部门要督促各类公园管理机构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要强化疫情防控的业务培训,提升员工疫情防控工作能力;要通过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根据疫情防控统一安排,加强检查督导,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提出创新性的管理思路和措施,逐步提升公园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升公园运行管理的水平,为打赢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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