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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情况及有关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情况及有关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社会组织管理处(科、办、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省属社会组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号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筹款捐物、行业倡议、专业指导、直接参加一线工作等形式,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大量资金、物资和专业资源,为助力全国和全省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了积极贡献,展现了社会组织的大爱之心。为及时准确掌握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为民政部和我省疫情防控办安排部署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真实可靠数据,现就做好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情况及有关数据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各市汇总报送本市及所辖县(市、区)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数据统计表(表1)。
  2.各省属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报送本单位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数据统计表(表2)。
  3.各省属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情况统计填报有关工作》通知要求,每日及时、准确报送慈善捐赠收支情况,每周汇总报送工作及数据统计表(表2)。   二、有关要求
  1.各市社会组织管理机关和省属社会组织于3月6日(周五)12时前,将本地区社会组织和本单位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数据统计表报加盖公章后,通过电子邮箱、微信等渠道报我局。此后每周五12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及数据,直至疫情结束。各省属社会组织如无新工作情况及数据,可不再报送。
  2.各市、各省属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本市、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台账,所报送工作情况及有关数据要简明扼要、真实可靠,严禁虚报、谎报、瞒报。
  3.各省属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将作为社会组织年检、评估的重要参考,我局将适时对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联系人:赵学勇 联系电话:0311-88615504
  传真:0311-88615542 邮箱地址:hbmzt008@126.com
  附件:1.各市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数据统计表
  2.各省属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数据情况表
河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

  附件1
  各市(含县、区)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数据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数据

备注

本地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社会组织数量

 

社会组织捐赠资金数额(万元)

万元

 

社会组织捐赠物资数量(万元)

件,合 万元

 

社会组织引导会员企业捐赠资金数额(万元)

万元

 

社会组织引导会员企业捐赠物资数量(万元)

件,合 万元

 

投入人员数量

万人

 

行业协会商会减免会员企业会费和服务性收费情况(万元)

家,合计减免 万元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省属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数据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社会组织名称

 

负责人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参与疫情防控方式

(如捐资捐物、行业倡议、专业服务、免费培训、参与一线工作等,但不限于以上参与形式)

参与疫情工作概述

(可另附工作情况报告)

直接捐赠资金数额(万元)

万元

直接捐赠物资数量(万元)

件,合 万元

引导会员企业捐赠资金数额(万元)

万元(行业协会商会填写)

引导会员企业捐赠物资数量(万元)

件,合 万元(行业协会商会填写)

投入人员数量

减免会员企业会费和服务性收费情况(万元)

万元(行业协会商会填写)


  注:各市填报数据须包含所辖县(市、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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