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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京市商务局关于切实保障抗疫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南京市商务局关于切实保障抗疫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宁商菜〔2021〕408号)


江北新区经发局、市场监管局,各区商务局,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近期,我市部分地区出现境外输入关联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抗疫期间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现结合省商务厅有关文件精神,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做好防大疫、打大战、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行动准备和物资准备,坚决做好商务领域防控工作。
  要不折不扣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在岗尽责。加强值班值守,各区商务局(经发局)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以及生活必需品市场重点保供企业(详见附件1)联系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及时调度。   二、加强货源组织,夯实保供基础
  各区商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要发挥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企业作用,注重引导企业丰富商品种类、拓宽货源渠道、强化产销衔接、畅通线上线下,全力满足市场需求,重点农产品批发企业要切实保障米面油、肉蛋菜的市场供应。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要及时做好调运和日常供应,确保零售端供应稳定。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协助有关街道组织开展封闭社区(行政村)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摸底,依托辖区内重点连锁商超、电商企业,加大包装大米、瓶装油、蔬菜、肉类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供应力度,真正做到“找得到、调得动、补得上”。同时,要尽快完善本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应急预案,相关预案请于7月28日前报给市商务局联系人。   三、密切关注市场,做好信息报送
  各区商务部门要迅速开展调查摸排,摸清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商业储备底数,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本地供求情况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在疫情防控期间经营情况。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按有关要求上报市场信息。进一步优化应急保供网络,调整完善《南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网点表》(详见附件2)。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波动、集中抢购、断档脱销等突发情况,须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将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报送市商务局。   四、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防控措施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等企业要增强防控意识,配置体温检测设备,认真落实进门查验或登记要求,防控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的消费者进入。
  加强对电梯、卫生间及公众经常接触使用的器具,包括柜台、桌椅、门把手、水龙头、电梯开关等进行消毒。在柜台、服务台、导购台等处配备免洗手消毒液和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农产品交易市场的通风、换气管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在市场显著位置张贴各类疫情防控公告和标志、标识。
  严格执行工作人员、经营人员戴口罩上岗制度,密切关注员工健康状况,每天进行岗前体温监测、记录。提醒消费者进入公众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使用集中式空调的应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通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和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五、回应社会关切,开展正向引导
  各区商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要主动宣传关于疫情防控的权威信息和有关部门采取的保供举措。当市场行情出现较大波动时,及时向消费者做好解释、引导工作,避免不实信息炒作误导。通过宣传发动,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坚决做到不传谣、不信谣,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
  特此通知。
  联系人:菜篮子工程办公室
  管小丽 68539568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郑毅 68539577
  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刘瀚洋 68539708
  传真:84210444
  邮箱:njsmlt@126.com
  附件:1.南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名单(略)
  2.南京市首批餐饮重点保供企业名单(略)
  3.南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网点表(略)
南京市商务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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