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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公布省级医疗保险“互联网+”医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公布省级医疗保险“互联网+”医保 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陕医保中心函〔2020〕37号)


省级各参保单位、有关医疗机构: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规定和要求,我中心按照自愿原则,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开展普通门诊“互联网+”医保结算业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医保参保职工均可按照本人意愿选择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唐都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医院APP),按照有关流程网上就医、购药。   二、目前开通的“互联网+”医保结算业务仅限普通门诊个人账户资金结算,待该业务稳定运行后,将逐步加载门诊慢病等涉及统筹基金支付、处方流转和药店配送药品业务,后续业务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通知做为省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结算有关协议的补充文本,其它管理、结算、违规处理等按照门诊结算有关协议执行。   四、“互联网+”医保服务属于医疗、医保服务的创新,参保患者和医疗机构在结算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我中心联系。
  待遇保障服务部:89538025  稽核协议信息部:89538005
  附件:互联网医保线上结算流程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0年5月8日

  附件
  互联网医保线上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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