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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中秋、航展、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三防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中秋、航展、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三防工作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航展、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三防工作决策部署,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确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切实做好中秋、航展、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三防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管
  (一)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三防工作会议精神,针对目前安全防范特点,聚焦问题,突出重点,立即对管辖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防汛防风等工作作出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做好中秋、航展、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要结合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奋战70天 平安迎国庆”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大会战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以隧道、涵洞等暗挖阶段的市政工程项目以及处于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作为检查重点,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并督促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隐患整改,做到闭合管理,确保隐患得以消除。对于未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整改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取证进行处罚;从发文之日起至国庆结束被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施工企业一律处以企业信用评价扣10分,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扣5分。   二、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一)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要加大开展中秋、航展、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房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和工人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中秋(9月19日至21日)、航展(9月28日至10月3日)、国庆(10月1日至7日)期间实行“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原则上暂停起重机械安拆、脚手架安拆、高支模搭设、深基坑开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如确需进行施工,必须严格落实以下“提级管控”措施。一是关键人员做到四个“必须”:施工企业负责人必须带班指挥、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施工全时段在岗履职、专职安全员和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及旁站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巡视检查、项目所属安全监督机构必须掌握现场情况,确有必要要派员到现场监督。二是总承包企业必须落实“四个一”措施:制定一套严密的安全防范方案,报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会,明确风险防控管理的全员岗位责任;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班组及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分别签字确认;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查。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务必加强督促检查,对“提级管控”措施没落实、冒险进行危大工程施工作业的施工企业,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对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进行顶格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实际随机对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明查暗访,对未按要求落实的相关单位进行全市通报。
  (三)全市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必须落实扬尘管控“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底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施工现场必须围挡整洁美观,工地进出口必须保持干净整洁,确保工地所有围挡平直无污损。拆除工程及现场切割作业未采取降尘措施的,一律不得施工。   三、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以及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要严格对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从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近期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关键措施的紧急通知》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参建人员流动管理和工地出入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倡导参建人员“非必要不出省,非必需不出境”、暂缓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发生的地区,并扎实做好参建人员流动管控、重点人群管理和健康排查、建筑工地全封闭管理、疫情防控六个100%以及工地八条等各项工作。   四、切实抓好防汛防风工作
  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要突出重点加强安全防范,严格按照近期省、市有关防汛工作要求,督促指导有关单位、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值守制度,扎实开展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紧盯地下空间、在建工地、高空作业,并加强在建隧道、涵洞的汛期安全防范,严格落实防风防汛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雨水倒灌、管涌、突涌、坍塌等突发险情,要立即撤人,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五、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报送
  (一)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从发文之日起至10月7日,不定期地发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信息传达到各监管的房屋市政工程,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二)要落实好安全生产简讯、简报报送。自发文之日起至10月7日期间,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每日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送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三防工作情况。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收集汇总后及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科汇总,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不得延误。
  专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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