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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昌市农业灾害与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昌市农业灾害与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3〕159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灾害与动物疫情防制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农业灾害和动物疫情造成的危害,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法》、《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甘肃省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101号)和《金昌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金政办发〔2013〕111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昌市农业灾害与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防制农业灾害和重大动物疫病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农业灾害与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二)分析、研判灾情、疫情,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防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了解和督导县、区的农业灾害和动物疫情防制工作情况。
  (三)研究、处理其他有关农业灾害和动物疫情防制重大事项。   二、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魏其奎  副市长
  副总指挥:顾建成  市长助理
  张丁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秀俊  市农牧局局长
  成  员: 徐荣年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华国  市委农办副主任
  李英民  市发改委副主任
  朱生念  市公安局副局长
  路善龄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陶发元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东升  市交通局副局长
  蒲世龙  市水务局副局长
  赵继龙  市农牧局副局长
  周邦才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 凤  市卫生局副局长
  梁胜春  市环保局副局长
  姜德炜  市统计局副局长
  文惠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永山  市工商局副局长
  曹智慧  市供销社副主任
  李万荣  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久贤  金昌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张晚平  市兽医局局长
  李国忠  金昌农垦分公司副经理
  卜元庆  金昌火车站站长
  王海德  金昌机场总经理
  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赵继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市农业灾害与动物疫情指挥部决策、部署。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报经总指挥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灾害与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农业抗灾救灾措施,及时发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报结果,组织统防统治,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组织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订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组建和完善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系统,提出启动、停止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措施建议;指导县、区实施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统一组织实施动物疫情的防控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市委宣传部:根据市农业灾害与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授权及时发布农业灾害和动物疫情信息,协调新闻单位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引导舆论,做好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与农牧、卫生等部门联合组织举办相关宣传活动,普及农业灾害预防和动物防疫知识。
  市发改委:负责争取落实农业抗灾基础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负责研究制定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救灾防疫资金的筹集、拨付工作,监督管理农业救灾资金的使用,确保救灾防疫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和作用。
  市民政局:负责安排农业受灾地区群众生活和缺粮户的口粮。
  市交通局、金昌火车站、金昌机场:负责做好应急工作的运输保障,及时组织抢修被毁道路,保证灾区道路畅通。配合农牧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做好动物及其产品运输环节检疫监督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发布水情、汛情信息,维修受灾地区水利设施,负责灾区人畜饮水安全。
  市公安局:负责受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维护和社会稳定。协助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疫区封锁等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协同农牧部门开展人畜共患疫病防治工作,开展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疫情监测以及病人的救治工作;负责疫区内人员防护的技术指导和公共卫生知识宣传。
  市林业局:负责落实林业防灾救灾措施及遭受重大低温冻害后林业生产的恢复和灾区林木病虫害的防治。
  市委农办(市扶贫办):负责受灾贫困地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扶贫项目安排。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指导灾区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市供销社:负责改种补种农作物所需化肥、农膜、农药、种子等农用生产物资的供应。
  市环保局:负责灾区土壤、水域等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测与保护,确保受灾地区灾后生态环境不被污染。
  市统计局:负责迅速搜集报告有关情况,并对其产生的影响做出分析评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流通环节生鲜肉品的监督管理。
  市工商局:负责对畜禽防疫物资等交易市场的监管,打击制假售假、缺斤少两、欺行霸市等交易行为。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做好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及时报告疫情信息。
  驻金部队、武警金昌支队、金昌农垦分公司、在金企业等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本系统农业灾害与动物疫情防制工作,主动接受地方政府和农牧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与地方之间协调配合与相互支持。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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