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厅领导,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厅直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省生态环境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厅直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智华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刘文亮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敬喜 副厅长
  郝彦伟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樊少文 厅党组成员、省核安全局局长
  张育奎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孙 丽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张金东 厅办公室主任
  徐 刚 督察专员、督察办主任
  王 青 综合处副处长
  张大昌 法规处处长
  沈炳岗 科财处处长
  张清香 排污许可处处长
  严秉勤 督察专员、生态处处长
  姚晓军 大气办主任
  高 翔 水处处长
  李 强 土壤处处长
  赵 瑞 固体处处长
  汪 源 辐射处副处长
  李 强 环评处处长
  张阿萍 监测处处长
  庞 涛 应急处处长
  马小现 执法局局长
  李宝强 宣教处副处长
  刘玉强 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全喜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胡世军 执法总队总队长
  刘旗龙 省监测站站长
  张振文 省环科院院长
  冯永强 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郑永福 省环境信息中心主任
  龚国明 省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站站长
  王同强 省放射性废物收贮管理中心主任
  陈 峥 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宋东刚 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
  鲍建军 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由张金东同志负责。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按照中、省决策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内紧外松、科学有序做好防控工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管,迅速把防控工作落实落细。
  (二)精心统筹谋划。要结合工作职能,全面梳理排查本部门、单位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防控工作的重点方向和关键环节,夯实责任,细化措施,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遇到各类突发紧急情况,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应对,并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三)强化协调合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部门、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部、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及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厅直系统内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地进行。   三、落实工作措施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认真执行省厅办公室1月23日和26日有关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一)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掌握人员去向,严格外出报备制度,扎实做好赴湖北出差人员以及春节返回湖北人员的摸排统计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按要求报送信息,重大情况须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予以处置,确保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千方百计防止疫情扩散。
  (二)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1月25日和省委28日会议精神,切实履行生态环境部门在防治疫情工作中的职责,重点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监管,严防出现二次污染,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值班纪律,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遇到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响应,妥善处置。
  (三)加强日常防护。春节假期外出的干部职工要加强自我防护,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外出佩戴口罩,不聚餐,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途径疫情高发省、市或密切接触相关人员的要及时自我隔离2周时间;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单位报告并自觉隔离2周时间,正常后再返回上班。
  (四)严肃工作纪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非凡,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决落实各项要求,摒弃麻痹大意思想,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现象,并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同社会上或身边的错误思想、误导言论作斗争。发生失职失责现象,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将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