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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窗口服务工作的公告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窗口服务工作的公告


  近期,全国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推开,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也由一级调整为三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对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自2020年3月2日起,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场所恢复窗口服务。
  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并未完全消除,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进一步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选择下列方式办理诉讼事项:
  1.申请立案或案件查询可通过“甘肃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甘肃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sfgk.Chinagscourt.gov.cn)等线上方式办理。
  2.案件查询、联系法官、信访申诉、诉讼咨询等可拨打0933-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
  3.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立案、信访等材料,并请在邮件上分别注明“邮寄立案”“邮寄申请再审立案”“邮寄申诉”等内容。邮寄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131号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邮编744000。
  疫情期间,确因情况紧急或特殊原因需到现场办理的,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严格办理安检手续,接受体温检测和防护措施检查,出示所在社区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体温异常的请先行就诊,有咳嗽、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必须如实报告,如有隐瞒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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