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鹤壁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鹤壁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08〕76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十一五”期间鹤壁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十一五”期间鹤壁市突发
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做好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十一五”期间鹤壁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科学指导全市“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实现应急资源的有机整合与优化配置,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推进和谐鹤壁建设。   二、要求和定位
  根据省政府对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我市实际,科学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是我市“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的总纲。必须明确“十一五”期间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建设目标、主要建设任务和政策措施,针对我市应急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整合应急资源,科学合理安排关键项目,统筹谋划项目的布局和建设,统一部署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三、依据和原则
  (一)编制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政府应急工作的有关规定。
  2 .《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 2006 〕 83 号)。
  4 .《“十一五”期间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5 .《鹤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6 .《鹤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编制原则
  1 .结合实际,做好衔接。要做好与省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衔接,综合考虑省应急体系在豫北地区的布局,结合鹤壁实际,着力解决应急工作中最实际、最紧迫的问题。
  2 .完善机制,强化支撑。坚持软件、硬件建设并重,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统筹规划一批应急体系建设重点项目,为应急预案的实施提供支撑。
  3 .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需求,立足现实,放眼长远,对应急体系建设作出总体部署。同时,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妥善处理整体与局部、近期和长远的关系,做到因地制宜、切实可行。
  4 .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存量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实现资源共享,节约建设资金,避免重复建设,注重工作实效。
  5 .平战结合,预防和处置并重。努力构建公众服务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一体化平台,实现应急处置和应急常态化管理的结合,避免资源的闲置浪费,全面提升政府的服务社会能力。   四、内容和框架
  (一)应急体系现状
  1 .现有应急体系基础。
  2 .薄弱环节。
  3 .面临的形势。
  (二)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
  1 .指导思想。
  2 .建设原则。
  3 .建设目标。
  (三)主要建设任务
  1 .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2 .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
  3 .应急队伍建设。
  4 .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5 .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
  6 .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7 .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8 .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9 .培训与演练体系建设。
  10 .科普与宣传体系建设。
  11 .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
  (四)重点项目建设方案
  每个重点建设项目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必要性。
  2 .项目内容。
  3 .主要功能。
  4 .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
  (五)相关政策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2 .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3 .建立应急管理投入机制。
  4 .制定相关经济保障政策。
  5 .加强科研开发和人才培养。
  6 .加强协调配合和规划衔接。
  7 .建立健全规划监督评估机制。   五、计划和步骤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前完成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工作分为 3 个阶段:
  第一阶段,对编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做好相关的学习调研、资料收集和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008 年 10 月底前)。
  1 .建立工作组织,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分解任务,落实人员。
  2 .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业务学习,领会国家、省、市有关应急体系建设的精神,指导我市规划编制工作。
  3 .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现状,广泛收集各方面对应急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阶段,形成总体规划的框架提纲( 2008 年 11 月 1 日至 30 日)。
  1 .承担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的牵头部门于 11 月 15 日 前提交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其余参与部门于 11 月 15 日 前提交调研报告。
  2 . 11 月 30 日 前完成总体规划的框架提纲,同时筛选重点建设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对总体规划框架提纲和重点项目进行讨论。
  第三阶段,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形成总体规划送审稿( 2008 年 12 月 1 日至 31 日)。
  1 . 12 月 15 日 前形成总体规划讨论稿,印发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总体规划进行评审。
  2 . 12 月 25 日 前,报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联席办公会议审定,形成送审稿。
  3 . 12 月 31 日 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形成定稿。   六、组织和保障
  《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任务繁重,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一)工作组织
  市政府建立鹤壁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联席办公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决定全市应急体系规划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部署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做好相关的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制定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
  结合我市实际,计划编制 25 个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各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的内容和框架要与《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相一致。编制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要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方案中涉及行业的重大问题、需要政府投资和政府组织落实的重大建设项目,要认真组织论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承担制定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予以配合和协助。各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于 11 月 15 日前报送市发改委。
  (三)项目的筛选和申报
  1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积极策划项目,与国家、省有关部门衔接,争取纳入国家、省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取得国家和省资金支持。
  2 .我市应急体系建设项目由市联席办公会议集中审核筛选,提出意见和投资匡算,随总体规划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做好调研工作
  为掌握各方面应急体系建设情况,扩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覆盖面,充分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市联席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积极做好调研工作,摸清本系统应急体系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对《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本系统《应急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并于 11 月 15 日前报送市发改委。
  联 系 人:高华(市发改委工业经济运行局)
  联系电话: 3362422  3311377
  电子邮箱: hbdiaodu@163.com
  附件: 1 .鹤壁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名单
  2 .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目录和责任分工
  附件 1
鹤壁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 桂玉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 : 李玉家(市政府秘书长)
        许新房(市政府副秘书长)
        肖海水(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 : 刘砚娟(市委外宣办主任)
        闫庄成(市发改委调研员)
        宋拥军(市应急管理办副主任)
        张自然(市监察局副局长)
        霍 军(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悯桦(市科技局副局长)
        程守山(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石汴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明辉(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志谟(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家斌(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裴林柱(市人事局纪检组长)
        安荣林(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王全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蔡豫郑(市建设局副局长)
        赵长远(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文书(市交通局副局长)
        胡全贵(市农业局副局长)
        曹荣举(市林业局副局长)
        肖用海(市水利局副局长)
        孙善忠(市畜牧局副局长)
        李喜生(市粮食局副局长)
        周长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栗帅岭(市信访局副局长)
        王建华(市外侨办副主任)
        刘宏麒(市环保局副局长)
      
        葛伟三(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景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赵洪波(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 召(市商务局副局长)
        焦凤兰(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杨怀庆(市人防办副主任)
        张贵宝(市无线电管理处主任)
        冯新堂(市地震局局长)
        张睿光(市气象局副局长)
        张 涛(市旅游局副局长)
        石可俊(市统计局城调队队长)
        钮 明(人行鹤壁支行副行长)
        牛俊青(市银监局副调研员)
        王金英(市总工会调研员)
        杨 靖(共青团鹤壁市委副书记)
        郅江平(鹤壁供电公司副经理)
        李付合(中石化鹤壁分公司经理)
        杨 丽(电信鹤壁分公司副总经理)
        陈秀杰(网通鹤壁分公司副总经理)
        周宏亮(移动鹤壁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 珂(联通鹤壁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晟华(鹤壁军分区作训科科长)
        李东升(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熊洪启(武警鹤壁市支队副支队长)
        赵增杰(鹤壁火车北站副站长)
        逸飞(鹤壁火车站站长)
  市联席办公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许新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2
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目录和责任分工

  1 .《鹤壁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方案》,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气象局、人防办、无线电管理处等部门配合。
  2 .《鹤壁市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方案》,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交通局、卫生局、建设局、商务局、地震局、气象局、粮食局等部门配合。
  3 .《鹤壁市防汛抗旱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市水利局牵头,市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鹤壁军分区司令部、武警鹤壁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配合。
  4 .《鹤壁市地震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市地震局牵头,市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局、交通局、气象局、鹤壁军分区司令部、武警鹤壁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配合。
  5 .《鹤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安监局、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交通局、气象局等部门配合。
  6 .《鹤壁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市林业局牵头、市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气象局、鹤壁军分区司令部、武警鹤壁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配合。
  7. 《鹤壁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市安监局牵头,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鹤壁军分区司令部、武警鹤壁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无线电管理处等部门配合。
  8 .《鹤壁市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方案》,鹤壁火车站、鹤壁火车北站按照管辖区段分别负责。
  9 .《鹤壁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方案》,鹤壁供电公司牵头,市发改委、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配合。
  10 .《鹤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局、交通局、卫生局、农业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
  11 .《鹤壁市应急通讯保障体系建设方案》,市无线电管理处牵头,电信鹤壁分公司、网通鹤壁分公司、移动鹤壁分公司、联通鹤壁分公司等部门配合。
  12 .《鹤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市卫生局牵头,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林业局、畜牧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13 .《鹤壁市突发大面积农林病虫害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市农业局、林业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气象局等部门配合 。
  14 .《鹤壁市突发大面积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市畜牧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科技局、教育局等部门配合。
  15 .《鹤壁市粮食供应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市粮食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16 .《鹤壁市综合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方案》,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民政局、水利局、粮食局、畜牧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17 .《鹤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卫生局、公安局、农业局、商务局、教育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18 .《鹤壁市突发金融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方案》,人行鹤壁支行牵头,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银监局、金融联络办等部门配合。
  19 .《鹤壁市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市外侨办牵头,市民族宗教局、信访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商务局、卫生局、旅游局、市委宣传部等部门配合。
  20 .《鹤壁市大规模群体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市公安局牵头,市信访局、司法局、民族宗教局、教育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监察局、总工会等部门配合。
  21 .《鹤壁市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市公安局牵头,市民政局、卫生局、水利局、建设局、鹤壁军分区司令部、武警鹤壁市支队、无线电管理处等部门配合。
  22 .《鹤壁市突发旅游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市旅游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卫生局等部门配合。
  23 .《鹤壁市气象灾害预警与发布系统建设方案》,市气象局牵头,市民政局、无线电管理处、市委宣传部等部门配合。
  24 .《鹤壁市重要生活和生产资料供求与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方案》,市统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粮食局、鹤壁供电公司、中石化鹤壁石油分公司等部门配合。
  25 .《鹤壁市信息网络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市公安局牵头,市发改委、无线电管理处、电信鹤壁分公司、网通鹤壁分公司、移动鹤壁分公司、联通鹤壁分公司等部门配合。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