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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小组关于转发《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加强暑假学生集中活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小组关于转发
《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加强暑假学生集中活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防疫〔2009〕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上海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国一些地区在学生暑假集中活动中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为了防范甲型H1N1流感通过学生暑期夏令营、培训班等集中活动传播扩散,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卫生部下发了《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加强暑假学生集中活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加强本市暑假学生集中活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暑假学生集中活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本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沪防疫〔2009〕24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体艺〔2009〕6号)和《关于加强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幼托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卫疾妇〔2009〕24号)的要求,结合辖区、部门和学校实际,进一步明确甲型H1N1流感防控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落实学校,尤其是落实好暑假学生集中活动中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预防控制措施,防范疫情在学校或学生集中活动中暴发、传播。   二、各区县政府应尽快组织力量摸清辖区内暑期学生集中活动情况。对计划开展的活动,应依据“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根据本辖区疫情防控实际,认真审核防控甲型H1N1流感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向辖区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对正在举办的活动,应加强疫情防控指导,并依据“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活动承办单位按照要求加强活动日常管理,并制订疫情防控预案或工作方案。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掌握辖区内暑期学校师生赴境内外交流、军训等集中活动等情况,书面报送市教委;加强对学生军训等集中活动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做好开学后,从境外、外省市返沪师生的情况排摸和健康监测工作。   三、暑假学生集中活动中一旦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活动承办单位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加强暑假学生集中活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略)
上海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小组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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