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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允许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外卖活动的通告

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允许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外卖活动的通告


全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为贯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外卖活动。具体通告如下:

  一、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店面聚餐服务,禁止消费者在经营场所内就餐。   二、允许开展外卖服务,推行无接触配送,避免消费者与送餐者面对面取餐。   三、餐饮服务单位保持室内卫生,每日进行通风消毒。建立进货台账,落实餐饮具消毒制度。餐饮服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工作帽,着工作服。送餐人员不得进入经营场所,设立外卖“专窗”,或在门口设立外卖“投放点”。   四、美团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送餐人员的晨检及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外卖小哥无疫情接触史。   五、送餐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送餐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每天进行清洗消毒。   六、监管人员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确保不能有聚餐问题的发生。发现聚餐问题,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发现严重违法行为,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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