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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陕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转发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转发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精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人民银行、审计署联合下发了《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明确中央财政贴息、央行再贷款、名单制管理等相关政策,强化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重点企业资金支持,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重点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全力保障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现转发你们。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明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各市(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尽快按照国家支持范围,审核报送本地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符合条件的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后分别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并及时将国家审定的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与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和省审计厅共享。   二、加大贴息资金支持力度,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省级财政按照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中、省贴息资金由省财政厅统一拨付重点保障企业,并将贴息情况反馈相关部门。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资金支持政策落地见效。为切实解决重点保障企业资金短缺,各部门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真正惠及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重点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企业和地区。一是各级发改部门、工信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严格筛选标准,做好报送工作。二是人民银行及各金融机构应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尽快发放专项再贷款,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求。三是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加强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确保贴息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和有效。四是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审计监督,促进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省级各部门联系人:
  省财政厅        陈梦东  029-87612548
  省发改委        雷 蕾  029-63913193
  省工信厅        范继红  029-63915615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马 悦  029-88150884
  省审计厅        陈思旺  029-87625550
  附件: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略)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陕西省审计厅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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