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交通运输企业复工优先清单》的通知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交通运输企业复工优先清单》的通知
(洪交发〔2020〕22号)
各县(区)、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办)、局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洪新冠指发〔2020〕27号)文件要求,经我局研究,现将《南昌市交通运输企业复工优先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南昌市交通运输企业复工优先清单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10日
2020年2月10日
附件:
南昌市交通运输企业复工优先清单
县区、开发区防控应急指挥部根据企业意愿,统筹考虑本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规模、市场需求、生产条件、订单情况等,结合疫情防控计划,提前谋划,错峰组织本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严格控制疫情输入风险,确保复工稳定有序。原则上以下交通运输企业优先组织复工:
1、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及上下游产业生产品的运输企业;
2、涉及交通扶贫脱贫攻坚项目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