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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冀自然资传〔2020〕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自然资源系统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我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当前全国正处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意识和工作丝毫不能放松,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深入排查各领域各环节安全生产隐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等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会议安排,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确保万无一失。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力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二、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继续落实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项举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检查、巡查,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坚决遏制非法勘查开采行为。对于非法盗采行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违法开采矿点要严格按照“三不留、一毁闭”标准取缔到位。对于历史上形成的盗采坑口、已关闭取缔的坑口进行全面、彻底的封堵。对持证矿山,要逐矿巡查检查,责任措施到点到位到人,对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的,要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防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继续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务必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预警监测,严格落实群测群防、值班值守和灾情险情速报等制度,落实防范措施。重点加强对楼前楼后、房前屋后、人员密集区域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对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大的区域进行重点防范,遇有险情要协助地方政府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四、扎实做好机关内部和外业安全生产工作
  要组织人员对机关楼、家属院、设施设备间进行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检查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彻底进行整改,严防人员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要对单位车辆、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设施设备运行状态良好。要组织单位司机开展安全行车教育,严防交通安全事故。承担外业施工或测绘的相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外业人员安全教育和管理,坚决将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要认真抓好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双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禁出现非正式人员顶岗,严禁发生脱岗漏岗和单人值班问题。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值班事务,认真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接报、综合协调等职责,妥善处理值班期间遇到的各类情况,严格按程序办理值班事项,不得压件、漏报,并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落实好交接班制度。值班期间如遇紧急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立即向上级请示报告,并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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