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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案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案的通知
(甬卫发〔2005〕5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单位,市急救中心、中心血站:
  现将《宁波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各自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各县(市)、区和县级医院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案由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汇总后报市卫生局医政与科教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应急医疗救治预案,直接报市卫生局医政与科教处。各单位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卫生局医政与科教处。
  二00五年五月十六日

  宁波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系统对重大突发医疗救治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以宁波市城区(海曙、江东、江北和与市三区接壤的部分鄞州城区)为重点,并涵盖全市涉及突发事件有关的应急医疗救护等工作,本预案所指重大突发事件按照《关于建立救治重大突发伤亡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甬卫发[2004]216号)的有关规定,且事件有扩大趋势、需要紧急医疗救援的有关事件。   二、组织指挥与职能
  (一)应急医疗救治指挥部
  市本级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组成人员详见附件一。指挥部负责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负责应急医疗救治的部署与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全市的应急救治工作。必要时,安排指挥人员和工作人员赴现场处置。根据需要,可设立临时办公地点和专线电话,并公布专线电话号码,实施现场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医政与科教处),具体负责全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的日常工作,包括对人员、设备等进行统一调配,组织医疗专家对辖区内的疑难、危重病人进行急救指导;及时了解掌握突发事件救治信息,根据情况,及时通报市级医疗机构和各县(市)、区卫生局;并提出保护公众的对策与建议;组织对各级卫生行政人员及医务人员进行经常性应急医疗救护的教育与培训,提高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救护水平。
  (二)应急医疗救治专家组
  市和各县(市)、区分别成立创伤、烧伤、中毒、传染病等专业的应急医疗救治专家组(市级专家组参见附件二)。专家组成员由辖区内有关专家(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对辖区内突发事件伤病员应急救护提供技术指导;制订突发事件应急救护流程、应急处置大批伤病员的原则和方法等;对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急救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对控制院内感染进行业务指导。
  (三)应急医疗救护队
  市级主要专科救护队由以下医院组建:复合伤救护队由李惠利医院组建,烧伤救护队由第二医院组建,食物中毒和化学中毒救护队由第一医院组建,职业中毒救护队由宁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市第三医院)组建,妇产科和儿科(包括儿内、儿外等)救护队由妇儿医院组建,核辐射救护队由解放军第一一三医院组建,传染病与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救护队由市传染病医院组建。其他二级医院以上医疗机构都应根据当地大型工业、企业及其发展情况、交通地理环境以及疾病谱状况等,成立相应综合性救护队和专科救护队。应急医疗救护队承担辖区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任务;必要时,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实施对外应急支援。应急医疗救护队的人数一般为:市级综合医院20人、县级综合医院15人、专科医院10人左右。各医院要将应急医疗救护队的组建情况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为应急医疗救护队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设备、器材及车辆,组织相关的医疗救治知识培训和救护技能演练,确保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承担应急医疗救治任务。
  (四)院前急救机构
  市急救中心主要负责院前急救工作,受市指挥部的委托,收集全市的急救信息,指挥和调度全市的急救资源,承担接诊和转运伤病员等任务。伤病员后送的基本原则:就近、就便、专科和自愿。县(市)、区急救分中心(站)平时应落实突发事件的救护、转送车辆及随车救护人员,做好车辆的维护与保养工作;市急救中心和县(市)、区急救分中心(站)还要制定大批伤病员应急救护转送所需运送车辆的应急调度方案,确保应急救护与转送需要。
  (五)医疗机构
  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无条件收治后送的伤病员。接诊医院应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对医院救护资源进行整合,尽最大可能满足急救的需要,并对伤病员实施紧急规范处置。
  各收治医院要有专人做好救治伤病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包括伤病员的数量、病情以及医院能承受的最大急救能力,及时上报,便于指挥部统一安排急救分流工作;超出突发事件发生地医疗机构救治能力的,接诊医院要写好简要病历,根据伤病员的病情,在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由急救中心(分中心、站)及时将其转往就近或指定的其他医院。
  (六)中心血站(血库)
  市中心血站和各县(市)、区采供血机构要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用血保障预案,保持一定的应急储备,确保重大突发事件急救用血。市中心血站负责全市采供血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督促检查,受市指挥部的委托,收集各采供血机构血液储备资源信息,调度全市的应急用血。必要时与市急救中心联合行动,提高血液运输效率。   三、指挥关系
  按照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要成立应急医疗救治指挥分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要成立应急医疗救治指挥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实行分级指挥的原则,必要时,受市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指挥部的委托,可越级指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指挥关系参见附件三。   四、应急处置程序
  (一)预案的启动
  市急救中心、县(市)、区急救分中心(站)、各医疗机构获悉重大突发事件和救援信息后,应迅速报告单位领导和总值班,并填写《重大突发事件急救信息报告单》(参见附件四)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直至市指挥部办公室(节假日报卫生局值班室),由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
  (二)信息报告与传递
  突发事件所在区域的医疗机构在获悉重大突发事件后,应按《关于建立救治重大突发伤亡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甬卫发[2004]216号)的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迅速上报至市应急医疗救治指挥部办公室(节假日报市卫生局值班室)。指挥部有关人员在向医院、急救中心(分中心、站)、中心血站(血库)等医疗机构发出紧急救护和现场控制指令的同时,按照有关信息报送要求,报告市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了解事件的发生和发展情况,尽快获取最新的各类相关信息,为指挥部进一步决策提供依据。
  在宁波市城区,对确定或可疑中毒和传染病的突发事件,市应急医疗救治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卫生局值班有关人员要及时通报市级各有关医疗机构和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区卫生局,各区卫生局要迅速通报所属医疗机构,并作进一步处置;传染病的报告与处置按有关规定执行。发现确定或可疑的投毒事件时要迅速通报公安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有关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封控现场,便于及时查处。
  各医疗机构在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应及时将处置情况与结果,有关事件的原因分析等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三)现场急救处置
  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优化急救工作程序,使相关岗位人员做到应知应会。按照首诊负责、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得当的原则实施现场紧急医疗救治。
  1.参加应急医疗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到达现场后,应主动与其他应急医疗救护队配合,对伤病员进行分检、现场救护与转运。
  2.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护人员要及时将伤病员转送出危险区,并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对伤病员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当发现大批复合伤的伤病员,现场救护人员紧缺、现场救治条件不足时,应将伤病员按出血、骨折、放射、传染、毒剂进行分类,分别以“红、白、蓝、黑、黄”的伤标作出标志,伤标以15×3.5cm的布条(或类似材料)做成,置于伤病员的左胸前或其他明显部位;如有分类牌则尽可能加分类牌,如没有分类牌,可在伤标上直接写上伤情(如轻、中、重)和急需处置的措施(如手术、绷带交换、洗消等)。
  3. 发生大批伤员时,现场处置措施要突出“急”与“救”,主要包括止血、包扎、固定和正确搬运。救护人员要将经现场处置伤病员的伤情、急救措施、注意事项等填入伤病员的简要病历,并置于伤病员衣裤的口袋内;做好伤病员转送的其他有关准备工作。
  (四)紧急会诊
  在处置大批复合伤伤员和不明原因的中毒等,需要紧急会诊时,其基本程序是先进行院内急会诊和县(市)、区级专家会诊;如难以解决的,再请市级专家会诊,具体由市级医院分管院长或各县(市)、区分管局长决定,医务科(或总值班)专人负责联系,并收集会诊对象的主要临床表现、实验室和特诊检查结果、请求会诊的主要专业等,报市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落实会诊的专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医疗机构的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监护室)建设、人员配置和培训。二级以上医院的急诊室按标准建设,三级医院和县第一医院应设置重症监护病房,其他医院设置重症监护室,并按要求装备及管理。
  (二)各县(市)、区急救车辆的配置应逐步达到每5万人口1.3辆。继续完善紧急救援中心(120)与公安(110)、消防(119)等应急联动,处置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灾害的紧急救援。
  (三)对市应急医疗救治指挥部指派的各项任务,各县(市)、区应急医疗救治指挥分部和全市各医疗机构指挥组必须无条件服从,受支援医疗单位应该给予支援人员提供必要的保障。   六、其他
  市卫生局将根据形势和政策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案。
  附件:1.宁波市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指挥部名单
  2.宁波市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
  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指挥关系图(略)
  4.重大突发事件急救信息报告单
  附件1:
  宁波市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指挥部名单

  主 任:何一天 宁波市卫生局局长 660001,13906682392
  副主任:邹鸣飞 宁波市卫生局局长助理 660007,13505781098
  成 员:高 巍 宁波市卫生局医政与科教处处长 660049,13056897052
      俞文源 宁波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处处长 660066,13957892200
      李冠伟 宁波市卫生局规财审计处处长 660028,13957892528
      夏冠斌 宁波市卫生局信息法规处副处长 660035,13867868568
  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邹鸣飞(兼)
  副主任:高 巍
  成 员:孙跃宏 宁波市卫生局医政与科教处副处长 660047,13957839399
      应黎明 宁波市卫生局医政与科教处副处长 660046,13567948232
  附件2:
  宁波市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

  中毒急救专家组
  宗建平  市第一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 66668676,13065602156
  程典升  市第一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医务科长63366536,87304070
  季蕴辛   市第一医院副主任医师 87497911,13857422531
  丁小云  市第一医院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
  王海勇  市第一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医师
  黄小萍  市第一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
  吴宇飞  市第一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师
  欧阳桂芳 市第一医院血液科主任医师
  施天宁  市第一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
  李国祥  市第一医院感染科主任医师
  朱建华  市第一医院ICU主任医师
  裘晓蕙  李惠利医院肾脏内科主任医师 87893766,13395744605
  孟祥中  李惠利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医师
  赵加林  李惠利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
  蔡 挺  市第二医院ICU副主任医师 87224698,13738498188
  李建阳  市第二医院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 87128190,13056987904
  陈才敬  市第二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 87268958,66811974
  夏兆雄  市第二医院血液科主任医师 87223881,81150653
  曲静伟  宁大附属医院临床药物研究所主任医师
  高 翔  宁大附属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
  王伯军  宁大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
  罗 群  市第二医院肾内科主任医师 87216208,13003756598
  范燕萍  市第二医院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 87803241,13065608553
  卓开元  宁大附属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
  张兆成  一一三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 13071921136
  俞生富  一一三医院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 13116674318
  厉为良  一一三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 13867863872
  陈振云  一一三医院心内科主任医师 13056994083
  李淑云  市中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
  吴 力  市中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
  邹荣生  市中医院蛇伤科副主任医师
  郁玉波  妇儿医院儿内科主任医师
  吕 勤  妇儿医院儿内科主任医师
  复合伤急救专家组
  郑 康  李惠利医院骨科主任医师 13805860415
  沈韦羽   李惠利医院胸外科主任医师 13805876129
  陈孟宗  李惠利医院脑外科副主任医师 13566017533
  裘 丰  李惠利普外科副主任医师 13355742987
  张胜利  李惠利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 13605742089
  应弋阳  李惠利医院骨科副主任医师   13605742028
  胡裕桐  市第一医院骨科主任医师
  胡勤乐  市第一医院脑外科主任医师  13905742772
  蔺志清  市第一医院脑外科主任医师
  励新健  市第一医院胸外科副主任医师
  买长江  市第一医院心外科副主任医师
  宋甫春  市第一医院普外科主任医师
  王胜煌  市第一医院心血内科主任医师
  王国耀  市第一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
  沈志久  市第一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
  沈是铭  市第一医院骨科副主任医师 81156619,87896797
  庞清江  市第二医院骨科主任医师  87123548,13065801289
  周 巍  市第二医院脑外科副主任医师 87149911,13003784032
  张圣祝  市第二医院普外科副主任医师 63361961,87227227
  幸永明  一一三医院骨科主任医师 13805873889
  李重茂  一一三医院骨科主任医师 13805893683
  李纯志  一一三医院骨科副主任医师 13505740301
  樊孝江  一一三医院骨科副主任医师 1395787006
  李新民  一一三医院神经外科主任 13805862390
  唐守建  一一三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 13777076469
  杨建军  一一三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 66185226
  任胜强  一一三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医师 13805842232
  王梦炎  一一三医院普外科副主任医师 13008920618
  王松克  妇儿医院骨科科主任医师
  鲍建华  妇儿医院儿外科副主任医师
  金惠铭  妇儿医院儿外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陈菊仙  妇儿医院产科主任医师
  范琦慧  妇儿医院产科副主任医师
  烧伤急救专家组
  胡锡浩  市第二医院烧伤科副主任医师  87223560,13805880554
  范友芬  市第二医院烧伤科副主任医师  87784803,13906683613
  吴天斌  市第二医院烧伤外科副主任医师 87792782,13071953610
  翁旭豪  一一三医院烧伤外科副主任医师 13805891923
  金丽华  李惠利医院烧伤科主任医师
  应急心理干预专家组
  胡珍玉  康宁医院院长、副主任医师   86690952,13957892878
  陈中鸣  康宁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86699265,13958724573
  史尧胜  康宁医院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86690943,13805868628
  王晓笳  康宁医院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86697583
  马宁祥  康宁医院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86690920
  阮列敏  市第一医院副院长、精神科副主任医师 13805869162
  传染病防治专家组
  胡耀仁  市传染病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665502,13008982701
  唐锡尔  市传染病医院主任医师  13355966420
  陶宝根  市传染病医院主任医师  665636
  何伟芳  市传染病医院副主任医师 13605888821
  叶俊茂  市传染病医院副主任医师 665700
  应 豪  市传染病医院副主任医师 665528
  周文红  市传染病医院副主任医师 665523
  周元龙  市传染病医院副主任医师 665588
  胡家定  市传染病医院副主任医师 87089556
  徐长风  市传染病医院副主任医师 665666
  缪正秋  市传染病医院主任医师
  徐钟璐  市传染病医院主任医师
  雪 涛  保黎医院肺科主任、主任医师
  夏育冠  李惠利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
  李国祥  市第一医院感染科主任医师
  范 平  一一三医院传染科主任医师 13857465432
  雷 涛  保黎医院肺科主任医师
  徐本元  妇儿医院儿内科主任医师
  夏 萍  妇儿医院儿内科主任医师
  周建芳  奉化市人民医院传染科主任、主任医师
  张爱军  慈溪市人民医院传染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张君鸣  余姚市人民医院传染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邵寿祺  宁海县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附件4:
重大突发事件急救信息报告单
时 间   地 点                  
伤病员总数                       
 主   要  伤(病)情 
  事 件 的   主要经过  
  采 取 的   主要措施  
  备  注                         

  注:遇到大批伤病员时,伤病员的花名册另行制作,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收治医院的科别、床号、主要诊断、病情危险程度、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处置突发事件的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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