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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沪司发〔2020〕15号)


市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法宣工作部门,各区司法局:
  当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时期,面临着防输入、防扩散的双重压力和人员返沪、企业复工的双重考验,亟需以全民守法的自觉行动,筑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坚实基础。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及全国普法办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现就进一步加强全民守法普法宣传工作,引导全社会依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依法防控意识
  政府依法防控是全民自觉守法的重要基础。本市广大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自身在疫情防控中的岗位职责,自觉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能力水平。各国家机关要增强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组织编发疫情防控精准普法资料
  引导全体市民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自觉守法,需要及时供给精准的疫情防控普法宣传资料。各区司法局要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群众尊法守法情况,在全国普法办编写的“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市司法局编写的“依法行动 战‘疫’手册”等资料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编写精准、生动、实用的疫情防控普法宣传资料,并采取网络发布、微信推送、扫描二维码获取、单位张贴、社区分发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知晓度。市司法局将继续牵头制作一批依法防控相关法规图解、海报、视频等资料,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运用,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和知晓度。   三、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全民守法指引
  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阻击战形势任务的变化和广大市民自觉守法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当前来沪返沪人员密集的现实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各项行政管理措施中涉及市民行为的规定,运用通告、告知书、告诫函等权威形式,及时以权威声音发布针对性全民守法指引,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市民行为的引导、提醒和警示作用。市司法局负责全市面上的全民守法行为指引,各区司法局、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领域的单位和个人守法指引。   四、及时选编典型违法案例公之于众
  以案释法是最受群众欢迎、效果最好的普法形式之一。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以案释法工作,重点收集整理发布隐瞒行踪病情、故意传播病毒,不主动申报、不佩戴口罩外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次充好、制假售假,贩卖野生动物顶风作案,造谣传谣、散布恐慌,暴力伤医、扰乱秩序,以及其他不配合不支持当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各执法单位要及时公布本领域的典型违法案例,并及时报送市司法局。各区司法局要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发布本地区的典型违法案例。发布典型违法案例要用语规范,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五、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在加大对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的同时,切实将疫情防控相关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要加强形势预判分析,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巡查工作,善于从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角度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和法律提醒,善于用好说理释法等柔性执法方式。要加强执法案件情况分析,梳理本领域企业和公民守法薄弱环节,采取约谈等警示性普法方式,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压实“谁主管谁普法”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的要求,认真履行“谁主管谁普法”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本企业干部职工的疫情防控普法教育,确保教育到位、警示到位。当前,要突出对来沪返沪人员这一重点群体加强法律提醒和警示工作,结合道口检测、人员排摸等防控工作,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议层层传达等多种方式,重点强调不按规定如实提供相关信息、拒绝接受检测、隔离和治疗会造成的严重法律后果,确保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员知晓、全员遵守。各企业要履行本企业内部的普法主体责任,向员工讲清规定、讲清责任、讲清后果。各居(村)要结合小区进出管理、来沪返沪人员排摸等日常工作,加强法律告知和警示工作。各基层司法所要主动作为,积极提供法律告知内容方面的服务支撑。   七、压实“谁服务谁普法”责任
  充分发挥覆盖基层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作用,在接答市民群众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服务事项过程中将疫情防控法律提醒告知到位。要加强疫情防控专题培训,提高法律服务咨询人员应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咨询的业务能力水平,及时、准确解答有关企业延迟复工、被隔离人员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等市民群众高度关心的法律问题,有效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充分发挥专业专长,依托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同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八、压实本市各类媒体公益普法责任
  本市各类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要切实加强疫情相关法治宣传,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制作普法产品、撰写普法文章等,以群众看得懂、听得进的方式方法,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规定和政府防控行政管理措施。要加强正面宣传,讲清楚每名市民自觉守法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有效引导网上法治舆论,切实传播法治正能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依法战“疫”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曝光违反防控措施的典型案例,发挥好教育警示作用。
  有关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市司法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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