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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中止部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中止部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当事人: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全面落实广东省于2020年1月23日启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对2020年1月23日前已受理并仍在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自2020年1月24日起中止审理。行政复议中止原因消除后,将及时恢复该部分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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